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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12年IPTV标清、高清、智能终端集采正式开始

(2012-07-29 16:46:45)
标签:

iptv

灯少

流媒体网

三网融合

中国电信

智能终端

集采

机顶盒

it

分类: IPTV业界风云

    中国电信2012年IPTV终端设备集采工作于近期正式开始,标清机顶盒354万台,高清IPTV机顶盒125万台,智能IPTV机顶盒7.4万台。并在网络上发布了集采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集采分为标清机顶盒、高清机顶盒、智能机顶盒三类,同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社会公布,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招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截至2013年5月的需求,具体分配如下,标清机顶盒354万台,高清IPTV机顶盒125万台,智能IPTV机顶盒7.4万台。相比以往招标,首次开启了智能IPTV机顶盒的招标。

     本次招标参与单位采取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西环广场T1-909室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请参见《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2012年IIPTV终端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IPTV标清机顶盒、高清机顶盒、智能机顶盒三类IPTV终端设备,每类终端为一个标包。各类型终端的技术规格参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范围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2013年6月的需求,具体如下:

      标包类型需求量

      标包1标清IPTV机顶盒354万台

      标包2高清IPTV机顶盒125万台

      标包3智能IPTV机顶盒7.4万台

     备注:该需求量为根据业务发展所做的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3.申请人为境内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设备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2011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1.4.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2.1.5.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少于10个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2.1.6.同一品牌的产品不得有两个申请人同时申请资格预审,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参与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无效。

2.1.7. 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以上设备类型中的部分或全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类型的设备型号不超过一款,若目前没有智能机顶盒产品,应有近期内推出该产品的明确计划。

2.1.8.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得在投标阶段授权其他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2.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商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情况除外:生产厂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进行销售及签订合同。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2.1  代理商应由生产厂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生产厂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2.2.2  生产厂商与授权代理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应已持续2年以上。

2.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及其他电信或广电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4. 投标产品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4.1投标产品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2    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对终端的3C证书要求。

2.4.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IPTV终端相关技术要求。

2.4.4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010年1月至2012月6月在国内电信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IPTV机顶盒销售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西环广场T1-909室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4.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6日10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西环广场T1-909室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西环广场T1-909室

购买文件联系人:潘撷舒

电        话 :13810030626

项 目联 系人 :李美寰

电         话:18901162422

电 子  邮  件:18901162422@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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