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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产业链之三广电运营商:裁判AND运动员

(2007-05-30 09:37:11)
标签:

iptv

广电

电信

  

三、广电运营商:裁判员AND运动员?

在IPTV的产业链中,广电和电信是其中最重要的两大组成部分,而其中广电运营商的态度是整个产业发展的最大变数,而广电本身的行业监管特性和体制决定了其在整个IPTV产业链中的特殊地位(尤其是视频业务),可以说,如何理顺广电在IPTV中的定位,将是产业发展的关键。

我们来看涉足视频类业务中广电运营商的角色发展:

角色

现状

未来主体

内容供应商

直播由牌照运营商所有内容为主提供,地方广电抵制参与;

点播内容通过购买版权合作方式进行合作

电视台制播分离后的制作机构、民营制作机构、制片公司、版权公司

频道运营商

现有各级电视台的频道暂时充当这个角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频道运营商

电视台制播分离后的播出机构、独立第三方

IPTV监管职责

国家赋予广电的权力,牌照运营商在监管的同时,地方广电从利益保护的角度出来,利用这一职责成为了制约IPTV业务发展的最大阻碍

牌照运营商的独立子公司

政企分开后的广电机构

(无双重身份是关键)

IPTV内容集成运营商(牌照运营商)

文广、央视、南方传媒、国际广播电台

牌照运营商下的独立集成运营子公司

 

由上表的现状可以看出,在现有的产业环境下,因为广电内部的体制结构问题和职责不明确,使得地方广电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成为了最大阻力。而牌照运营商为了业务成长不得不承担过多角色,充当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反而不能有效的提升自己的效率。

1、         内容集成运营商本身就是内容供应商,如央视,他在集成过程中难免会偏向自己的节目内容,这会使得和其他内容供应商的类同内容中无法得到公平对待,使易产生竞争冲击性的内容难以进入。而这不符合IPTV的市场化运作。

2、         IPTV的监管职责由谁来把握,是当地广电还是牌照运营商,如是前者,在本身就在推广数字电视的情况下,会戴上有色眼镜来看待IPTV,并运用手中的权力对其加以遏止,(如泉州事件等);如是后者,则难以平衡和当地广电的关系,而且强龙难压地头蛇,牌照运营商也往往有心无力。

3、         广电所属的广电局、电视台、有线公司之间利益纠葛,职责混乱,广电总局内部也分立两派,稀泥和的一团糟。态度不明朗,兼之有数字电视的因素,地方广电为保护现有利益极力反对,对IPTV呈排斥状态,双重标准和权利武器成为其保护现有利益的武器,难以以开放的心态来真正的合作。

4、         牌照运营商被赋予了业务的运营主体职责,但实际上却不具备开展业务的用户基础,事实上不得不依靠电信运营商,双方名义的权利和实际的职责的错位,使得在具体的合作中难免都有存在一些顾虑,会成为隐患。

 

     这些问题的形成,和中国的现实国情、广电的非市场化体制和现状是分不开的。而这也是困绕中国IPTV裹步不前的最大症结所在。

在现有情况下难以一步到位的解决,只能一方面希望随着产业的逐渐成熟,政策能逐渐松动;二希望在IPTV的冲击下,借助广电双向改造的推动,推进地方广电的市场化进度,明确内部的权责利;最后通过IPTV业务的实际规模拓展,来触动整个产业格局产生变革。(低于50万用户规模,是运营商寻找资源,高于这个数,是各方资源积极推动运营商,这就是规模的雪球力量),因此,现在各地所积极探索的各类IPTV运营模式就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都是为了在现有的困境下找出一条新路。

    

     现阶段的IPTV发展,很大方面是忽视或者没有找到一个和地方广电共荣的方式,不仅在各地形成了龙蛇对恃的局面,而且也使现有的主体成为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在这里我觉得不是地方广电不想参与,而是现在广电内部格局的职责交叉化,导致了彼此利益纠葛,使得其不具备从一个市场化角度来考虑业务的合作可能性。体制结构是家天下的概念,

现有广电要向新媒体方向前进,政企分开、网台分离,制播分离,明确责权利是必要的前提。而一个独立的广电第三方监管机构则可以摆脱现在的裁判员、运动员的双重身份

 

      以政企分开来划分出广电的监管属性和市场角色。政的角色可由广电局或文广新局来承担,市场角色由电视台和网络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来进行独立运作。避免这之间一套人马,多副班子的现象。

网台分离,促进电视台和有线网真正进行市场化运作,地方电视台承担内容供应商和频道运营商的角色,而多元化的渠道拓展也有助于其业务的增长,使其逐渐由广告支撑逐渐转向广告+内容收入+付费电视的多元收入。

      有线网络,独立为类似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化角色,是未来三网融合后的主体之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来选择合作发展数字电视或IPTV。

      制播分离:电视台划分出制作和播出机构,双方以市场方式运作,各自承担内容供应商和频道运营商的角色。

      而牌照运营商应独立出不生产具体内容的子公司,如Bestv,定位是承担监管和集成运营,否则必然造成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

      IPTV是条鲇鱼把原本暮气一片的广电搅和出些许生机。但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广电体系内部的利益、派别的弊端,而如果不充分将其内容关系理顺,同样的问题也会出在数字电视等其他领域,而在现阶段如何通过内理外让,使地方广电在IPTV产业链中摆正自身的定位,通过多方协商,给地方广电找到自己的利益价值点,才能推动IPTV在各地的稳定发展。

 
待续:四:电信运营商:开超市OR做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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