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个宗教膨胀到无所不在的地方,只要打着佛祖招牌,说人身上带有“累世业障”,必须点光明灯或办法会消业障,就会有人上当。这种怪象,和中世纪的欧洲,马丁路德时代,教会发行赎罪券,号称只要购买赎罪券就能洗清满身罪恶有何不同?但问题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已经不再是五百年前的神权时代了,为何人性没有进化,反而退化了呢?
研究命运,就会发现历史有高度的循环法则,同样的事情不断上演,只是场景替换而已。所谓预测,也就是从这些循环法则中找出变与不变的依据。人类虽然号称万物之灵,但其实人的心灵多半是盲目的,顺从本能与直觉的错误判断前进,无法跳脱宿命的迷雾,这正是宗教诈财屡屡能够得逞的原因。
就让我们回顾西元1476年,罗马天主教廷批准发行赎罪券的时代。和现在的台湾相比,差别在哪里?为何台湾有这么多人,会对“业障”这种胡说八道,虚无飘逸的东西深信不疑?
中世纪时发行的赎罪券基本上是一种金融产品,只不过,人们从中得到的红利不是金钱,而是上帝赦免原罪,让灵魂登上天堂。这个产品诞生于1476年,正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文艺复兴解放了人性,现世生活的享乐,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西洋历史上,没有哪个时代像文艺复兴时代那样以生活腐化而自夸,只有中国两晋时代王公巨富竞相夸富非常类似。置身于这样的气氛,罗马天主教廷的世俗化——也就是腐化堕落——也达到极点。大家已懒得去等到死后的审判,该进天堂或地狱了,对富人而言,今生就是天堂!因此,赎罪的思维应运而生。其实,各式宗教早就已经存在用财物赎罪的做法了。比如你向教会捐赠土地修建修道院或教堂,教皇或主教就可以赦免你的罪,包括你的亲属在炼狱中所遭受的惩罚。在虔诚的信徒看来,这种赦罪的价值是巨大的。毕竟,用财产、金钱能够赎罪到永生和救恩,是很划算的事情。
1476年,教皇西斯特斯二世把据信可以从炼狱中拯救灵魂的赎罪券列为信条,教会里面有许多商业推销高手,将这个生意推上高峰。例如,一位名叫特策尔的家伙,使用了非常聪明的推销策略,主要是巧妙地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他夸张地叫买:
“听听你们去世亲人的声音,他们在呼唤你,喊叫着你:‘可怜我们吧!可怜我们吧!你只要花一点点小钱,就可以救我们脱离这可怕的苦刑。’你难道不愿意做吗?张开你们的耳朵,听父亲向他儿子说话,母亲向她女儿说话。‘我们怀你、生你、养你,把你带大,又把财富留给你,现在你们却忍心不肯花少许金钱来释放我们。你要让我们躺在火焰之中吗?你要迟延我们得到应许的荣耀?’”多么催人泪下。是啊,谁能忍心自己的亲人在炼狱中遭受永恒火焰的炙烤?在你动心的时候,推销员不失时机地补充一句:“(买赎罪券的)钱币往箱内丟的声音一响起,就有灵魂从炼狱里跳出!”
这是一份经典的广告文案,其效果非常之好。特策尔从事的是拯救灵魂的工作,那哪是金钱能够量的?信徒们对他们给予充分的信任。因此,信徒们相信他的话,他们愿意用他们勤苦赚来的钱去购买这份能够带来巨大精神收益的证券。所以,宗教式的恐吓手法向来都是最有效的敛财方式。
赎罪券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了《九十五条论纲》,革新了当时腐败的教会。他认为,只要凭着自己对上帝的信仰,就可以在上帝的面前称义。每一个基督徒,如果他真心为他的罪痛悔的话,因基督的缘故,他无需赎罪券就可以得到上帝的赦免。相反,如果没有对上帝的信,再多的慈善行为,捐献再多的钱财,也不能令你释罪。在路德看来,赎罪券在侵蚀基督徒对上帝的信,因为他们买了赎罪券之后,就如释重负,再也不需要挂虑他们和上帝的直接关系了。路德博士认为,这是教会在谋财害命——戕害教徒的灵命。
看完了五百年前欧洲的故事,那时还是天动说的时代,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阳绕着地球旋转,科学才刚开始萌芽,民众教育普及率不到20%。所以,我们可以理解盲目的群众,并且加以同情。
但现在的台湾呢?台湾人的“累世业障”是什么?
这个超级荒谬的说法,为何能让人深信不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