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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起诉中航油并非易事

(2005-09-11 22:31:49)
分类: 码字存档
禹刚 2004年12月22日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本周一组织专题论坛,接受中航油中小股东保护自身权利的疑问,并邀请专业人士解释如何采取法律行动以及如何获得赔偿。

  本报记者昨天(21日)晚上致电该协会总裁兼CEO大卫·杰乐(David Gerald),他正结束SIAS的内部会议,并讨论如何保护中航油散户股东的权益,他坦言中小股东起诉中航油并非易事,现在要做的就是“施加压力,要求中航油在重组计划中确保这些人的利益”。

  SIAS拥有63000多名会员,此次中航油事件让近7000名中小股东遭受损失,曾有投资者指责该协会在2002年颁发“最透明上市公司奖”给中航油。为维护新加坡作为亚洲金融中心的权威,该协会在中航油事件发生后,积极采取行动以重新取得投资者们的信任。

  杰乐以及部分受邀为中小股东提供服务的律师表示,目前的最好选择只能是“等待中航油拿出重组计划”。

  他表示,要想成功起诉中航油,散户股东们首先要证明该公司的确误导了股东,还要证明股东们受此误导遭受到损失。他解释说,公司董事是受托于公司而非直接受托于股东。也就是说,任何针对董事的起诉都必须由中航油提起。

  陈久霖作为“打工皇帝”,其享有的高薪备受外界关注和诟病,对此杰乐向记者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法律的规定,陈久霖的所作所为损害了中航油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配不起他的薪酬”,他还强调,“作为一个不合格的管理者,他(陈久霖)应该将薪水退还给公司。”

  新加坡证监会主席大卫·格拉德20日对60位中航油的小股东说,因为陈久霖对中航油巨额损失负有责任,建议陈归还其总裁任上的460万新元(约合280万美元)薪水。

  据新加坡当地媒体透露,陈久霖与中航油签署的协议显示,2002年陈久霖年薪为60万新元,如果公司年盈利1200万新元以上则按比例提成。而2002年中航油的净利润达到了5793万新元,陈久霖因而获得430万新元的分成收入。陈久霖当年的收入达到了490万新元(折合人民币为2350万元)。

  新加坡《海峡时报》周一援引李显龙总理的话说,在对中航油事件的调查结束之前,新加坡不会决定是否修改公司法。

  李显龙表示,新加坡的公司监管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范围内最好的实践保持一致,不会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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