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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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出门不久,走到一路口的时候,发现前边路口挤满了人,路也差不多快被堵住了。国人向来有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习惯,因此我猜测一定发生了什么,比如交通事故等。
走近的时候,发现果然不出所料,确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女的被车撞了,不是被汽车,而是被一行驶的电动车撞了。被电动车撞了一般应该也没什么大碍,但这次一是这个电动车的速度特别快,二是据在场围观中有人讲,这女的被撞后,后脑倒地刚好碰到边上的石阶上,伤势比较严重。
我看到的时候,这女的已经昏迷了。救护车也已经赶到,两名身穿白色医护人员,其中一人扶着这女的头部,另一人在用纱布擦着什么,担架在旁边随时等候着,隔着人群老远,我都能看到那纱布上满是血。
我虽说平时参加鲜血,但说句惭愧的心里话,我其实有些晕血,就是血看的稍微久了,会有种晕乎乎的感觉,心里也是觉得怪不舒服的,所以我很快便走开了。
这已经不是我一两次见到电动(这里指电动自行车,下同)出事故了,这几年城里的电动车越来越多,也是加大了电动车出事故的几率,比如电动车自燃等,因此广东已经从去年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车上楼或进电梯,又比如时常在路上,检查过往电动车车主是否戴了头盔等,这些措施都很好。
广州市从今年开始,我看到开始将道路一部分专门隔开,用作电动车的专门通道,比如黄埔大道东,立交桥上就专门用隔离带隔开一米多宽的电动车道。
但我认为除了上述之外,电动车还有许多隐患也需要引导和规范,比如路面上经常见到,电动车不按道路规范行驶,或抢占机动或人行车道,甚至逆行等,都是造成事故的危险因素。
晚上的时候,经过小路时,经常会看到一些电动车迎面而来,前车灯非常刺眼,导致我碰到这种情况经常会下意识踩刹车,汽车若非法改装这么亮的大灯,一定通不过年审的,路上碰到交警,也会被拦下来,而电动车则没有这方面的约束,似乎也更为肆无忌惮。
更有甚者,私自非法改装,将电动车马力速度调高,在马路上飞快穿梭行驶,有的甚至逆行,毫无顾忌,看似洒脱,实则一旦出事故,后果不堪想象。
还是那句话,我不反对电动车自行车,只是反对那些不规范行车的人,就如同上述刚才发生的事故一样,不出事故则已,一旦事故,就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