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某个情人节前一天,李志超邀请我到他任教的大学做一个演说和访问,说是为这特别的日子和他的学生谈情说爱。我却忙着写书推掉了,没有告诉他的原因是,我从来抗拒情人节这stupid到死的节日。
最怕过节,任何节日,包括生日,当然还有情人节。只有怕寂寞才需要过节的,不是吗?是啊,我天生是个绝不浪漫,蛮扫兴的坏蛋。
李志超是天生浪漫的摄影家导演,97年寄居在他伦敦的家,一进门便是袭人香水味,整洁的单身公寓窗外可以看到彩虹和小火车,最适合我流浪异乡一个人。住到圣诞,他从香港打长途给我,说:“我要回来几天,妳能暂时搬到别处吗?”当然没问题。伦敦东区Bethnal
Green的小印度餐厅里,平时说话豪情的他变得低婉温柔了,轻说:“如无意外,我们的关系应该很稳定啊。”他指的,是在法国等他过节的情人。我默默微笑祝福了他,搬到南区一个静默得只会定定看着妳,眼睛会说话的男朋友的妹妹的小房子暂住,房子外有很多卖花的小档口,热情的非洲裔哥哥硬要塞一枝花给我,还是被我尴尬地拒绝了,不好意思地说:Sorry,
I don’t like flowers,像在说谎一样不被相信。
花是无辜的,我一直相信。
很多年前的情人节,有个医学院的男生非常嚣张惊动了全宿舍,张扬地用名厂私家车专程载一枝礼盒装豪华红攻魂,托管理员大婶叩我的门交给我。大婶笑咪咪地说:“瞧,好气派的花啊,他还在楼下等妳…….好象是很有钱的男生呢……”看到脸上充满恋爱春色的她,绝对正在沾染收花的幸福。我不知所措,最怕男生张扬行动,也最怕花,更怕他还在楼下等我。我急忙说:“不如妳跟他说我不在好吗…..”天,话还没说完,嚣张男生已经出现在我门口远处了。我急急把花收下关上门,男生隔着门大叫:“怎样,喜欢吗?开门啊!”我说:“谢了,我正忙,晚安。”他还在嚷:“怎么,妳房里有其它人吗?”我真想说,有其它人也不关你事啊。不懂得尊重人家私隐的男生,该丢进大海喂鲨鱼!
好不容易他才肯离开,我绝对喜欢那度门胜于那朵花。
不知道我不喜欢花的人,根本不能爱我。
再过一天,一个艺术系男生深情地托同学叩我门,恭恭敬敬地献上一个不可思议的红苹果,他说:“某某托我交给妳的,说希望妳身体健康。”我差点脸红,礼貌地收下:“代我说声谢谢啊。”关上门,望着苹果,竟然有点心酸想哭。那是个非常内向的男生,却听闻为了我,竟跟我一个亲爱的男朋友吵过架。男朋友是我一直亲爱如弟弟的风头男生,校园内一直传言我和他谈恋爱,我们却潇洒得懒管闲言,我行我素光明正大肆无忌惮地出双入对郊游到大澳、逃学到大埔、到长洲,凌晨四点在沙田吐露港公路旁高高兴兴地放孔明灯。我们同月同日生,他比我小两岁。
假如我能够爱,我会爱上送苹果的男生,即使他是个身材矮小其貌不扬,比平凡更平凡的过时男生。
可我就是不能爱。面对爱,我比花还快淍零。
唉,那是1991年的事了。
1996年的情人节,一个小女生纯纯地送了一枝白花给我,已经记不得是什么花了,很多花瓣的,我硬崩崩地提着白花,难为情地说了谢,心却烦恼该如何处置无辜的花。结果遮遮掩掩难为情地带它回家。天,不想被人看到自己拿着花在街上走的样子,就像被迫不穿黑衣一样不自在。啊。放在家中,像多了一头生物一样不懂如何抚养,或者多了一个盲婚妻子一样不知应谁先开口谁先动的局促。白花死时,它该比我更难过吧。从来,可以养的,我都不养,更何况是花!
小女孩后来变成艺术家,8年后,因为个人利益利用兼中伤我。当年无邪的花,不忍记起,更不忍忘记。人性比落花更残忍,唉。
还是不恋花比较好过一点。
2005年的情人节,清凉,阴云,刮大风,我喜欢的天色。凌晨收到杂志女总编的深情短信,早上安静地做过少林易筋功,弹琴作了一点曲,中午开始写作,中途几个男女朋友你一句我三句我爱你的短信,下午收到怪气男朋友的网络黑攻瑰,黄昏如常跟爱人做爱、煮饭、写作、听音乐。和平的一天,没有花,这样很好。
2008年2月14日,一个人,在海边享受大浪冲石激情的声音,和浪花热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