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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娶就娶90后

(2010-11-22 17:57:51)
分类: 时光集

要娶就娶90后

 

我的高中同学翟威严(音)先生于本周三举行婚礼。闻此喜讯时,我正坐在花都鄢陵的一个网吧里发呆。“牛,我要结婚啦。”电话打过来,他那略带沧桑的破嗓子。

翟威严先生属鸡,29岁高龄,近年来日趋发福,发型凌乱。在1999年,他是我的高三同学。我忘了我俩是怎么认识的,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夜里和他翻墙头到外面网吧上网。那会儿好像刚流行QQ,我起了个网名叫“默深和尚”,专一挑花姑娘聊天。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网恋就发生在那时。记得我聊了一个北京妞,一对一柔情蜜语到通宵,差不多可以到天安门领证了,最后她给我留了个手机号。我义正严词地走出网吧,捏着记载那姑娘手机号的纸条,一路找公用电话。爱情啊!我颤抖地拿起话筒,拨号——竟然是空号。

我们白天去上网时,常常在那家网吧旁边的小饭店吃烩面。他教我把啤酒倒到面里,说这样好吃。事实上,我那会儿对吃饭毫无兴趣,每天听《爱不爱我》这首歌,听到终于剃了个光头,戴着帽子,穿着印有一只狼的体恤。那是我魂不守舍的日子。周末时,我和翟先生相约去河师大玩,躺在三蹦子上翘腿高唱《雨一直下》。后来我去开封,一坐上三蹦子,就想起当年翘腿唱歌的情景。

第一年复习的时候,我和翟先生曾和两位女同学在田野里迷路,绕了一晚上,终于绕出来我短暂到来不及珍惜的爱情。后来我们又一起去找那女同学。回来时我们在操场的月亮地里吃烧饼。吃着烧饼,翟先生告诉我,那女生等到了一定的年龄一定是水桶腰。我吃惊地问,你怎么知道。他说,我见过她妈。

那些嘈杂的日子,一如翟先生嘶哑的嗓音,一如田野里的那支《when a man loves a woman》,迷茫又错乱,没有信仰。事实上整个高中时代,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信仰。那时十六七岁,正是灵魂与肉体动荡不安的年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时间长了,我不知道很多回忆是否得到了谅解,难以触碰,犹如当年深夜我碰到的那只流浪狗的眼睛。

好在时光奔流不息。到了我上大学那会儿,翟先生已经在大学里长发翩翩并开始弹吉他,是不是弹棉花和谈情说爱我并不知情。他学的是心理学。其实每个人的天赋都不一样,翟先生因为在高中就已显出英语的天赋,大学毕业后他成了一名初中英语老师。我工作之后去找过他两次。他在那个我复读的学校成了老师,这给我的感觉还蛮复杂。记得进入校门,我就指着那栋楼第二层的一个角落问他,那个教室现在是哪个年级?他好像说是初二。我在心里唏嘘了一声,想起当年自己就坐在那教室,每到中午都走到栏杆边,望着对面的大杨树。那时候不知为什么,阳光总那么浓烈。

两次见面,晚上都是住在他的单身宿舍,发型依旧,嗓音依旧,吉他依旧,甚至连玩的红警都依旧,吃的烩面依旧,喝酒依旧,谈及爱情,却频频摇头叹息。我们都是那种有点感性的人,有时会被别人称为异类,会找一个什么样的人结婚?想都不敢想。

很神奇的翟先生真的找到了自己的爱情。看上去那么完美,令我不停地在鄢陵的网吧流着口水。他结婚照上的女孩年轻漂亮,也许还很温柔。他果然在电话里骄傲地说:“确实温柔,对我很好。我是她的初恋。是个90后。我大她九岁。”“啊,90后啊?”我表现出歇斯底里的表情,“也太强了。”“哈哈哈”,他在电话里大笑,“你可只能想,不能做啊。”

翟先生流浪多年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完美的归宿,我由衷地替他高兴。祝白头偕老,恩恩爱爱,笑口常开。 

另注:本博文图片已获翟先生授权发布,任何人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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