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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与灭

(2008-04-13 04:12:00)
分类: 小说集

1.

曾经如此执迷不悟地相信凌乱的脚步划不过繁华流尽的舞池,在暗淡的青春,那七色杂陈的灯光将要熄灭的一刻,竟然捂着满是沧桑的尖脸双臂颤抖,你大约也知道最璀璨的疯狂也有悲伤谢幕之时,缘何一再拥着易碎的幻梦,将所有稍纵即逝的清醒也拉入昏昏欲睡的黑夜,你大约也知道转身错身那一刹那强烈的阳光袭来,就算掩盖得住皱纹纵横能永远埋葬迷离憔悴的眼?

我看见你蹲在地上收拾一片狼藉,你最纯洁的青春碎片里笑容像三月的阳光漫过树叶,浅绿浅蓝相间的时光折痕,映射着那时的你在流水的细缝里扶风而来,“嗨,傻哥哥”,你还记得吗,你曾这样叫过我。

2.

我叫梁良。零七胡同最百无聊赖的那个男人。

我瘦得让你只能看见我的灵魂。

我的灵魂一定比你家的床单要干净,在我认识祝小慧之前,你得这样说:“我似乎见过这个男人,他看起来很忧伤。”

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这样形容,但也不排除那些没有读过书将忧伤换了其它形容词的人,大部分人也会以为我偷了别人家的鸡,鬼鬼祟祟,溜着墙根行走。毋庸置疑,我得带着我那把老掉牙的吉他。

我常常在我家屋顶上唱歌,如果你从下面过,一定不要惊诧我嘶哑到无声的嗓音。

那正是我令人着迷的地方。

孤芳自赏的人一定是个忧郁的人。你说对了,在我认识祝小慧之前,我忧郁得像一头裹满酱油的狮子。

我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音乐,没有能让我动心的事情。

就这么简单。

你完全可以当我放屁。

顺便提一句,我的屁不响。

但正如你所料,很臭。

我很无聊。你爱理不理。

3.

祝小慧从我家门前过的时候,树叶长到了我的头顶,她扯着裙子跳过青石板,样子凄丽得好比我怀中那把多次自杀未遂的棕色木吉他。

我以前从未见过她。我见到的女人个个风流,每个深夜,都有女人像虾米一样拱在冷冰冰的墙上撅起屁股,后面的男人一把将遮羞布撕下来,做爱做的事情。

我常常像欣赏木偶剧一样观看那此起彼伏的动作,以此为乐,手指打着节拍,一般情况下,他们的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不过也难免,有的女人还会做其它动作,在我看来,这都纯属虚构。

零七胡同就是这样。即将被拆除的一条老巷,鸡鸭鹅群居的地方。那些女人来到这个浮躁的城市往往选择这里,胡同外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娱乐场所。

我见过我们的市长来此找过鸡。他一定疯了。除此之外我只在电视上见过他。那时他疯疯癫癫地跑过来,带着假胡子,以为谁也认不出来。

他不知道我记得住任何一个从胡同里走过的人。

祝小慧也是如此,我见了她第一眼,就记住了她。我在看,她会变成什么人,会不会也是一只鸡。

不过当时我一点也不确定。她的样子令我心碎,看她一眼,我就弹不出更动人的旋律,甚至,我都找不到第三弦在哪里。

4.

我告诉朱虽跑:你去跟踪祝小慧。

朱虽跑表面上是我唯一的一个朋友,他长得像一头老母猪,只会哼哼唧唧地向我要钱。钱大部分花给了女人的肉体,我所奇怪的是,他一直都没有得上性病。这也是令我感到悲伤的地方。

我已经直言不讳的告诉朱虽跑,任何痴迷于肉体的人都不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没有朋友,你别动不动就说跟我熟,我不是疯子,没有知名度。

朱虽跑却乐此不疲得逢人就讲,自己有一个艺术家朋友,整日整夜在屋顶上弹吉他。我靠,真叫人没有办法。

不过,跟踪人,朱虽跑从未让我失望过。也许他知道,我在等待一个天使,用我毕生的力量。

我日渐消瘦,快要死了,还没有遇见想要见的高级动物。

这总归是一个遗憾。

祝小慧的出现完全是意外之举,是上帝厌倦了我灵魂的歌声,突然捏下一个泥人人,安慰我,让我尽快死去。

她那么完美,除了没有眼泪之外,挑不出任何毛病。她神色凄惶的从我家门前走过,我只看到了她的忧愁。

第二十次,她终于停下了脚步。

“嗨,傻哥哥。”她笑眯眯地向上望。

5.

我曾分无数次回忆和你在一起的蛛丝马迹结果发现你不过是一场梦,在我即将告别的那一刻你醒来大约觉得上帝用鞭子狠狠抽打了你五年乃至十年之后的肉体,除了让你皱纹纵横之外还让你丧失了自我,这一切原不是我的初衷,我那么深刻地相信过所有来自地狱的天使都会升向天堂,可我到了那里,却不见得会遇见你的存在。

我看见你蹲在那里收拾着一地狼藉,那残留的时光碎片里其实坐着一个干净明亮的男孩,他曾经如此渴望头顶的一片云将他带走,但却永远地留在了屋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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