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縻琐议张树彬
(2022-03-14 0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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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縻琐议
张树彬
【内容提要】羁縻[j mí]州是古代中原统治阶级对周边归属、降附的少数民族管理、制约的行政区域制度,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在内。通过对羁縻一词本意的研究和民间文化的考察,破解历史上为何以“羁縻”作为对管理少数民族制度、政策的称谓,更深刻地领会羁縻州的具体内容,并了解古今对于“羁縻”一词认识理解的不同。
【提纲】
一·羁縻州制度
二·“羁縻”本义及引申
三·“羁縻”词性的时代性
【关键词】羁縻羁縻州少数民族笼络控制怀柔
一·羁縻州制度
中国自秦汉以来,统治者对周边归降、招附的少数民族部族【1】人口,设置一定的地理区域予以安置,作为朝廷的附属国家和地区。这种安置的周边部族的区域,秦称“典邦国”、汉称“典属国”(简称“属国”)、唐称羁縻州。
“羁縻”一语由来已久。《东周列国志》第四回有云:“蛮荆久在化外,宣王始讨而服之。每年止贡菁茅一车,以供祭祀缩酒之用,不责他物,所以示羁縻之意。”古代人由于受时代的限制,对四方异族了解十分有限,往往用蛮、夷、戎、狄、胡、越等来泛称,有“南蛮、东夷、西戎、北狄”之说。这里“蛮荆”泛指一定地方异族的人。这就是说,在东周时期已经有了羁縻这样的说法。不过内容十分简单,要求十分宽泛,只要求“蛮荆”每年进贡一车地方特产(祭祀用的菁茅),即可表明是在接受中原王朝牵制(“羁縻”)。若不来进贡就说明反叛了,朝廷就会考虑要进行征讨。汉代在论及汉匈关系时,多次用到“羁縻”一词。如“会高祖厌苦军事,亦有萧、张之谋,故偃武以休息,羁縻不备”【2】,“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3】。这里,前一句是说:汉高祖厌烦了长期同匈奴作战,谋臣萧河、张良献策说,少打仗或者不打仗,让国家、人民、军队得到休养生息的办法,就是用羁縻来牵制和笼络匈奴部族,而不是用备战、打仗的方式去解决。后一句的意思是说,对匈奴的羁縻政策坚持下去,如果还反抗朝廷过错就在匈奴方面,这样匈奴就没有理由再反抗朝廷了。这是历来圣明的君王控制驾御外族亘古不变的道理 。这种“羁縻外交”,是秦汉王朝控制匈奴的政治手段和经验总结。秦汉以来,尤其是汉代以来,羁縻的手段主要有“和亲”、“质子”、“征伐”、“贿遗”【4】等方式。
经历隋朝至唐代,羁縻发展成为一种政治制度推行。唐武德二年(619年),唐高祖专此下诏:“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 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宇,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朕祇应宝图,抚临四极,悦近来远,追革前弊,要荒蕃服,宜与和亲 ”【5】。这段话中的“遐荒绝域”、“远人”、“荒蕃”,都指周边异族部族,“函夏”即指全国内地。就是说为异族部族划定一定的疆域,实行不同于内地州县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并说“怀柔远人,义在羁縻 ”,那意思是说用羁縻政策的道理,就在于要对异族施以“怀柔”。如果说以前的“羁縻”只是一种手段的话,唐高祖的这一诏令就是设置羁縻州县制度的开始。
贞观四年,唐将李靖平东突厥,“其部落多来归降者”,为唐大量设羁縻州之开始。其方式是朝廷安置羁縻州的行省(称“道”)设置都护府,作为管理羁縻州的官方机构。都护府下大的羁縻州为“都督府”,小的设“羁縻州”,间有特小不称州而称县者,就是羁縻县。就是说羁縻州有“府”“州”“县”三级。都督府有领州的,也有不领州的。州也有领县和不领县的分别。这都是斟酌当地具体情形而有增损的。“府”、“州”、“县”,听起来级别不低,实际只是相当于今天的县、乡镇、行政村。这从当时往往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会设有若干个羁縻州就可以看出。这些羁縻州最初都是设立在周边各民族聚居区。到后来有很多的羁縻州是侨置在唐朝的版图中。如唐代的回乐县、温池县等,都曾设有几个羁縻州。
贞观四年唐太宗一次召集大臣们讨论安边之策,中书令温彦博提议:“请于河南处之……置降匈奴于五原塞下,全其部落,得为捍蔽,又不离其土俗,因而抚之,一则实空虚之地,二则示无猜之心,是含育之道也”【6】。是说在河套之南的五原县一带安置归降的匈奴部族,保持其部落的完整,用来作为国家周边的蕃篱,又使他们不失去家园和生活习俗,因而能达到安抚的作用。这就是对羁縻州政策的具体描述,一来可以在边疆空虚的地带得到充实,二来可以让异族部落安心生活,对朝廷不要产生不放心的想法。“太宗嘉其言,方务怀柔,未之从也。卒用彦博策,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其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7】。唐太宗很赞同温彦博的策略,开始大力推行羁縻州制度,在下就在四个州设置了都督府。历高宗至玄宗,羁縻州时有增置:“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靺鞨、降胡、高丽隶河北者, 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阗、焉耆、疏 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蛮隶剑南者,为州二百六十一。蛮隶江南者,为州五十一,隶岭南者,为州九十三。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云”【8】。
“号为羁縻云”,这是对羁縻州制度明确的国家规定“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羁縻州制度沿用至宋,直到元代以土司制代替了羁縻制,羁縻州制度才终止了。唐代的羁縻制度,都督府设都督,州设刺史,皆由原部族的首领充任,得以世袭。虽贡赋版籍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着于令式”。
综合古籍中关于“羁縻州”的文献资料分析归纳,羁縻州,是指古代朝廷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之府、州、县行政区域,府为都督、州为刺史、县为县令,均由朝廷指定(“封赐”)原部族的首领担任,在遵守朝廷相关的“令式”(即“章程”、“程式”)原则,且首领在原部族中的首领称谓及地位不变。在羁縻州,这些部族可继续保持生产活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管理方式等各种原有制度,“因其俗以为治﹐有别于一般州县”,是一种“以夷制夷”的统治方式 ,有点像现在的民族区域自治。
二·“羁縻”本义及引申
明确了“羁縻州”的由来和制度的内容之后,人们会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会“号为羁縻云”?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对羁縻州制度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个问题历史上没有阐述记载,是因在当时的语言背景之下,是一个浅显不过的问题,不需要进行阐述;当今仍无人阐述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笼统的解释,是因由于语言环境的变化,当今已无人知其“所以然”。为了能确切地理解羁縻州的意思,我们就有必要知其“所以然”,对“羁縻”一词的本意进行深入地探究。
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简单的说明:“羁,马络头也;縻,牛靷也”【9】。因牛、马、驴、骡等大型牲畜体格和力量之大,都远远超过人类,是人力所不能控制、驾驭得了的。而人类又必须要驾驭这些牲畜,这就要掌握牲畜的“薄弱”点。哪儿是薄弱点呢,是牲畜的头部,只有头部的力量相对比较小。因而要管束这样大型动物,只有管束它们的头部就行。牛有双角,可用子一头拴住牛角,或穿牛鼻拴鼻绳,另一头就能牵拉住牛了,这用来控制牛的绳子就叫“牛靷”,也就是“縻”。马、驴、骡这样的大牲畜头上没角,又不能穿鼻绳(会发炎),不好用绳子拴住,也不能勒住脖子,因为脖子上的力量相对也比较大,而且用绳子勒住脖子容易窒息致死,人们就用绳子一头“挽”(编制)一个网兜状的东西来套住牲畜的头,另一头就可用来牵拉。这个一头有“网兜”的绳子就叫作“络头”(“笼头”),也就是“羁”。用“羁”“縻”来牵制牲畜的头,“牵头”一词也就是这么来的。
“羁”、“縻”都是用来束缚、牵制大型牲畜的绳索,作用相同,所以含义也就一样了,所以是同义词。将羁、縻二词放在一起组成一个双音词“羁縻”,这样同义词组成的双音词语叫双音“互文词”,就是互相解释、“羁“就是”縻”,縻”就是“羁”,的意思。因羁、縻同义,有时就用一个字替代。如在北方半农半牧地区的有一个常用的词语叫作“縻牲口”,这里的縻,就是“羁縻”的意思。说到縻牲口,我们先来说半农半牧区。中国中原是农耕民族,北方是游牧民族,在农耕和游牧之间接交地带,农耕人们也养殖牛羊牲畜以作食肉、乘骑、役使之用,称半农半牧地区,得农牧兼收之利,“縻牲口”一语在半农半牧地区就很常用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恐怕是国学大师也未必能回答上来的一个问题。俗云:近水识鱼性,近林知鸟音。欲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到北方民间去问一下农牧民,他们就能回答出“縻牲口”是怎么回事。
“縻牲口”是放牧形式的一种。“牲口”,是牛、马、驴、骡、驼等大型家畜的总称,也称“大牲口”。大牲口都是食草的牧养动物,需要人工来放牧(管理)。放牧一般都是群养的牲畜,就是说牧工一人能放养成群的牲畜,属于散牧的形式。放牧的目的不外乎三点:一点将牲畜赶到有水草的地方让其食草,二是不使牲畜走失或遭野兽侵害,三是不让牲畜跑到农田里去糟践庄稼。但是现实生活中,半农半牧地区的农家,养殖的大牲畜数量不多,甚至经常会出现只有单个的牲畜的情况。单个的牲畜如果用一个人去放牧不划算,另外还要去干农活也没有这样闲置的劳动力去放牧。既要达到上述放牧的三重目的,又要不用专门的人工,人们就会用一根很长的绳子——“縻绳”,一头续在羁、縻用以牵拉的一头,另一头用打桩或埋压的方式固定在草地上的一个点。这样一来,就在草地上形成一个以“固定点”为圆心、以“绳长”为半径的一个圆(绳长够不到庄稼地,圆内也没有可能缠绕住绳子的树桩等障碍异物为原则)。牲口在这个圆内,采取啥样的方式、姿态去食草及进行休息、翻滚、奔跑……都是自由的,是无拘无束的。但又受到縻绳的限制不能到圆外去。这就是“縻牲口”。
“羁縻州”把对少数民族部族的管理比作“縻牲口”,这是古人用类比的修辞方法,把农家养牲畜的方式,类比中原人(农耕人)管理游牧人,是一非常形象的比喻。这是中原王朝要得“农牧兼收”之利,以农耕民族作为他们的“农”,以游牧民族作为他们和“牧”。羁縻州划定的区域,如同縻牲口的那个“圆”;管理的少数民族部族所用的各种制度(“令式”)就相当于那根“縻绳”,被“縻羁”在的部族就是他们园内被管理牵制的牲口。而牲畜在“圆”自由地活动,就是给予被管理的部族的自主、自治。因此说羁縻制度、政策,完全是由“縻牲口”的“羁縻”引申而来的。
三·“羁縻”词性的时代性
问题又来了,有人不禁要问:用縻牲口的词语来类比对部族的管理制度、政策,是否对少数民族有蔑视不恭之嫌?这里的回答是否定的,即并没有蔑视不恭之嫌。这就要从使用这一词语的时代来看这一词语的词性在当时是褒义还是贬义。
“盖闻天子之牧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这是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篇中的一句话。这里一个“牧”就很直白,“牧夷狄”就说得非常明确,统治者是把少数民族部族当作牲畜来“牧”的,“其义羁縻”,则是明确地表明“羁縻”是统治者一贯使用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把人比作牲口,是对人的不敬、不恭,甚至有蔑视。侮辱之嫌,但在古代“羁縻”不存在蔑视、不恭,可由三个方面来证明。
第一, 在统治者看来,异族部族是未开化的、野蛮的、落后的民族,和中原的“文明”民族是同类类的,是异类。《东周列国志》第四回中说“蛮荆久在化外,宣王始讨而服之”,就是说“蛮荆”是人类教化之外的种族,也就是异类之人。直到唐代统治阶级还认为异族是“人面兽心”的异类。《贞观政要》中记载唐贞观年间李世民召集的“安边”会议上,秘书监魏征发言时说:“匈奴人面兽心,非我族类,强必寇盗,弱则卑伏,不顾恩义,其天性也”【10】,给事中杜楚客发言时也说:“北狄人面兽心,难以德怀,易以威服”【11】。这都说明,在古代统治阶级本来就把少数民族部族看作是人类的“异类”,是和牲畜一样的种类,所以用羁縻牲口的词语来类比少数民族部族,他们并不感到有贬义,反而认为是十分正常的。
第二, 少数民族部族自己不会认为是对自己部族有蔑视之意。因为古代人有图腾崇拜,如汉族的图腾是龙,而少数民族往往崇拜一些大型动物,如有的民族崇拜的图腾是牛,有的民族崇拜的图腾是狼,有的民族崇拜的是熊……迄今美国民主党的标志是驴。所以把对牲口的称谓用在少数民族部族身上,他们是不会认为有贬义的。
第三, 古代汉文化中对牲畜之类的动物非但无蔑视贬损之义,相反有称道赞誉之情。马自古是人们钟爱的乘骑,牛是忠厚老实的役畜,驴、驼是人们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所以古代人们对这些大型的牲畜有很大的依赖爱戴之情的。在汉族的寺庙中,都少不了有“牛王爷”、“马王爷”的塑像和神位,可见人们对这些牲口是非常敬奉的,“龙马精神”、“老黄牛精神”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是赞扬之义而无贬损之义。既然能用牲畜的名词来赞誉大汉族人,当然用与牲畜有关的称谓来类比少数民族部族,就不会有蔑视之义了。如驴是当今名声最不好的牲口,如果说某人“是驴”,那是骂人的话。但在古代不仅是受文人墨客钟爱的坐骑,唐诗中“驴”入诗的句子就不少。而且驴那高吭嘹亮的叫声,“驴一鸣,虎大骇”,魏晋之秋文人墨客喜欢学驴叫到了癫狂的程度。魏晋时代有王粲(字仲宣)、孙楚(字子荆)、王济(字武子)三位诗人名士,其中王粲的文学成就最高,诗名居“建安七子”之首,后人将其与曹植相比,合称“曹王”。这个王粲就爱驴且非常喜欢听驴叫。王粲死了,魏文帝亲自带人去吊丧,在灵前对同去的人们说:王粲喜欢听驴叫,我们就每人学一声驴叫来表示哀悼吧。于是每人就学了一声驴叫。南朝宋人刘义庆《世说新语》“伤逝”篇中专门记载了这件事:“王仲宣好驴鸣,既丧,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驴鸣。”帝王尚且亲自学驴叫,可见驴的名声在那时是很高的。还是在《世说新语》中记载,孙楚恃自已有才华,很少有让他有佩服的人,唯独雅敬王济。王济死了,人们都去吊唁,“名士无不至者”。孙楚去得较迟,来到王济的尸前哭得十分伤心,让在场有宾客都大为感动,“宾客莫不垂泪”。哭罢,孙子荆对着王武子的灵床说:先生时常喜欢听我学驴叫,今天我再为先生学一次驴叫。孙楚学的驴叫维妙肖,就像真的驴叫一般(“体似真声”),众宾客都听得开怀大笑,算是告慰了王武子的英魂。
帝王公卿,亲朋好友临丧之时,犹仿驴鸣以悼之,足见“好驴鸣”,“作驴鸣”在那时非王仲宣一人,而是大有人在,成为“魏晋风度”。这说明驴的名声在古代还是很受人推崇的。
通过以上阐述,似乎已经说明了,“羁縻”为什么能被作对管理少数民族部族的行政制度和政策了。
注:
【1】少数民族:民族的概念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期,古代并无民族之称,也就无少数民族了。文中凡称“民族”或“少数民族”,皆为当今对古代部族之称谓,而古代则认为中原人(即今称为汉族之人)为国人,而其部族之人他人为外国人(“外人”),称之为夷、胡、戎、蛮、蕃等。如称少数民族之臣为外臣、少数民族之将为蕃将等。
【2】见《史记·律书》
【3】见《汉书·匈奴传》。
【4】“和亲”、“赂遗”:“和亲”作为西汉对匈奴“羁縻外交”手段的一种,将公主下嫁匈奴单于,让皇上成为对方岳父,这样可在外交上占据高辈分的优势地位。“赂遗”是西汉王朝会定期赠与匈奴本国富余而匈奴缺乏的奢侈物品、生活物资,并以这些物质利益作为交换条件,诱使匈奴放弃或减轻对边境地区的骚扰,从而达到保境安民、休养生息的目的。
【5】见《册府元龟》卷174。
【6】【7】见《贞观政要·卷九·安边》。
【8】见《新唐书·地理志七下·羁縻州》。
【9】见《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
【10】【11】见《贞观政要·安边》篇。
(作者:张树彬,宁夏盐池县人,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退休中学教师,中教高级职称,知名地方党史和地方历史文化学者,宁夏作协会员、宁夏诗词学会会员,原宁夏吴忠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