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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假唱?

(2008-11-16 23:28:08)
标签:

娱乐

分类: 音乐

     11月13日的一条新闻,在娱乐圈和大众中间引起了一阵波澜:“国务院7月22日发布了《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根据决定,中国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否则将予以处罚。”11月12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也就是说,今后,演员或者演出团体在营业性演出中出现“假唱”、“假演奏”等行为,将不仅仅受到观众的指责,还将会面临国家法规的处罚。
     此消息一经披露,便引起了大众的反响,某网站的网友回帖有数千条,尽管说需要看中国国情不能“一刀切”者有只,但绝大多数人仍是对“打假”拍手称快。在中国,“假唱”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不论是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还是《同一首歌》等大牌节目,无不时时传出假唱的传闻,还有许多演出都是假唱,出现的频率之高简直可以这么说,假唱是普遍现象,真唱才是稀有。比如“天堂”乐队在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除了崔健,甚至就连很多摇滚乐队都曾经被主办方要求假唱或者假演奏。对于这样的现象,观众当然是怨声载道,他们花钱买票看演出,或者付了有线电视费用,在现场或者电视上看到都是假唱,当然心里不爽,觉得被欺骗了。而许多营业性演出的主办方则总是喜欢投机取巧,不愿意增加音响上面的投入,致使音响条件达不到真唱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歌手怕砸了自己的招牌,就会就范选择假唱。不过也不能对演出主办方一棒子打死,也有倒过来的情况,就是这些年很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歌手,业务能力低下,唱功不过关,不敢真唱,这样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假唱。而电视台主办的晚会等活动,则统统会以“保证播出效果”为由,要求演员假唱、假演奏。
     到了年底,是艺人到处演出(俗称“走穴”)的高潮期,在这个时候国家法规再一次被提起,似乎有敲响警钟的意思。然而,这个规定并不是11月12日才出台的,早在国务院2005年7月7日公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就已经规定“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然而,这个规定的实施,却是这么难,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台至今整整三年,其实国内演出市场及电视台对此规定仍就是置若罔闻,假唱现象仍然没有杜绝。
     在国外,歌手真唱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是采取假唱是会被罚款的,同时也会臭名远扬。在国外也没有类似的立法规定不准假唱,但在“职业道德”的范畴,以及传媒监督的舆论导向下,国外艺人视假唱为不可逾越的雷区。举个例子,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悉尼交响乐团在开幕式上的演出中关键部分其实是双簧表演,也就是说,悉尼交响乐团管弦乐演奏过程中播放的是墨尔本交响乐团为开幕式事先录制的更完美的录音,这也就是国外最著名的的“假演奏”事件了。有关那次事件至今仍被许多西方媒体诟病。而在这之前,还有1990 年德国曾红火一时的流行乐组合米力瓦利合唱团,后来被发现是一个靠对嘴型表演的团体,被发现后,他们成了过街老鼠,就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野中出现过。可能我们会觉得老外都有点“一根筋”,因为他们无论是营业性还是非营业性演出,都不会假唱和假演奏。对他们而言,他们觉得他们的声望和财富都是观众给的,如果欺骗观众,就等于是欺骗上帝,那是决不允许的。
     关于假唱,中国和外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是因为人民的思想文化有差异,二是因为音乐产业发展水平不同。著名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曾经说过:“有些电视录像也假唱,开独唱音乐会也假唱,买票演出也假唱,全部乱套了,没有真唱的。”这说明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对于假唱的问题没有特别大的发言权,而传媒对于假唱的舆论监督其实也很有限。比如崔健发起的“真唱运动”,他奔走了好几年,真正关心和支持的媒体却是寥寥,以致于2005年国务院颁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后,崔健都已经很少在公开场合提及“真唱运动”。因为打击假唱,在中国实行起来没有那么容易,也没有那么快。不信,那些电视台的导演们,总会有一大堆诸如“音响不行”、“设备不够”之类的理由在那儿等着搪塞你呢。或许等到立法推行更坚决、人民欣赏水平提高更大、舆论监督机制更强的那一天,才是中国迎来真唱的春天。    【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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