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灯雨轩杂谈 |
郭敬明的案子输了。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袭之事属实,这一消磨了许久,也牵动了许多人关注的笔墨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就在人们等待着郭敬明有什么表态的时候,郭敬明“失踪”了。郭迷们好久没有看到小四刷新他的BLOG,或许是经受了这样一场“闹”剧,(郭在他最新的贴子里写道,官司打了三年,媒体报了三年,众看客也跟着一起“闹”了三年。)小四真的需要休整一下状态,调理一下心情吧,许多人或许会这样想。
还好,郭敬明终于露面了。而且赶在了自己过生日的这一天,恕我妄度猜测一下,真可谓是用心良苦啊!官司的事自然是要说一说的,要不郭迷们可都吊着一颗颗心哪。但结果许是大出人们所料,郭敬明的“声明”创意的不得了,一定是讶异了不少人。
郭敬明说,“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点顽固信念仍在,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所以,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好!有种!不会道歉!
但是我就不明白了,你郭敬明既然愿意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就说明你已认可了抄袭之实,出于对法律及原告方的尊重,你就应当道歉。倘若你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就应该继续上诉而争个黑白分明,岂能就一个自己不服气的判决而低头。况且,只做赔偿而坚不道歉,这是哪门子的态度。
其实,是否“抄袭”成立,怕是只有你郭敬明心里最清楚。你所谓关心这个案子的“看客”们无非是瞧个热闹。但即使做了错事,我想没有哪个读者会将你一棍子打死。人们期待郭敬明哪跌倒了哪爬起来,人们希望可爱的小四尽快从这一场恶梦中醒来,人们愿意看到一个全新的郭敬明振作精神,继续为大家写更多更好的文字,……,可是,郭大侠,郭同志,你的表态给了这些热切的人们什么呢?
那些疯狂挤坐你沙发的,并且毫无原则性、毫无是非观地捧你挺你顶你跟着你的粉丝们,你觉得他们那种无理性的支持给了你莫大的力量吗?你的这番表白,是要制造一个更大的噱头而吸引更多的眼球吗?难道,即便是“臭名昭著”,你也要把自己炒热炒熟吗?你的看似轻松而淡定的态度其实正好暴露了你的郁闷和浮躁,你的所谓“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的声明其实反倒使对你抱有希望的人们彻底失望,你貌似坚定的语言其实公示了你的软弱和虚张声势。
郭敬明,你牛气什么?你一点儿都不爷们!你没有选择象个男人地活着,你试图保住的尊严不过是粉丝们哈着气托起的一片云彩,一阵风过来,就会烟消云散。
(二介,2006-06-09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