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灯雨轩杂谈 |
昨天的《参考消息》副刊《北京参考》上刊登了一篇讨论2006年房地产市场走势的文章,其中讲到对“房价与收入比”的争论可以休矣。理由是现如今存在庞大的灰色收入,如果考虑这个因素,则所谓的“房价与收入比”会大大降低,因此得出了当前房价其实很健康的结论。
读到这般观点,的确令我叹为观止。不管是流布于坊间里弄的街谈巷议,还是争鸣于大雅之堂的高谈阔论,大抵上众人有一个共识是世界范围内正常的“房价与收入比”是5到8(或有认为是3到5),而中国目前据测算最低的也要在15左右。当然总有人不服气,说中国有特殊性,不可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当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有特殊性,如果总强调特殊性则什么问题也讨论不了。那么这个关于灰色收入的说法如何呢?
勿庸讳言,灰色收入在当今中国确实存在,而且很可能不是个小数目,更非个案。但到底有多少呢?它对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影响又有多大呢?它对带动消费市场的活跃推动如何呢?它到底又集中在一些什么样的人手里呢?等等等等,该作者皆语焉不祥。我们都承认灰色收入的存在,作者既然说这大大降低了“房价与收入比”,究底来说降低了多少呢?如今流行用数字说话,请告诉我中国有多少灰色收入。
再者,既称之为灰色收入,那就是不正当的了。社会收入水平中存在大量灰色收入,我们的政府在做什么?又是怎么做的?它的执政责任、管理责任、服务责任何在?我想不会是中国每一个老百姓都能享受到灰色收入的眷顾吧,而灰色收入的取得在极大程度上与手中握有或大或小的权力有关,那么是谁得到了灰色收入我想是不言自明的。该作者以此为论据来评价当今房价的合理与否是在唱红房地产市场呢?还是在揶揄我们政府的执政能力?
(二介,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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