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举制度的基本常识
一、科举
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朝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二、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1、童试
也叫童生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2、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一次的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
3、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的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员。
4、殿试
是科举考试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候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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