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错位”不可忽视
来源:中国教师报
只要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在目前的教育实践中,不管是学生管理还是教师管理,都存在许多看似“正确”的错位现象。尤其是教师管理,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可能着眼于管理上的方便和立竿见影的效果,或是出于认识上的偏颇或错误,在“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心理驱使下,有时会采取一些汲汲于眼前的“短期行为”,以“改革”的名义将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扯到一起。这样做的结果,违背了教育管理或教师成长规律,甚至给教师职业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伤害,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职称评聘错位。时下,在涉及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中,职称评聘因为与工资待遇挂钩,已经成为每位教师不得不关心的头等大事。作为主要体现个人水平、能力与学识的职称,本应充分彰显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特征。但遗憾的是,在不少地区,为了将一些“老大难”工作落实到位,硬性“拉郎配”式将其纳入职称评聘条件中,如为了突出某项工作的重要性,便以教师不得不面对的职称评聘为“抓手”,不断出台规定,随意将有关事项以“规定”的形式作为评聘的重要条件或必要条件乃至首要条件,给教师的职称评聘之路设置了“重重关卡”。
不妨略举一例。班主任工作确实十分重要,但是否有必要将有无班主任工作经历列入职称评聘“一票否决”的前提条件,值得商榷。从教育实践看,并非所有人(如音体美等教师)都有机会当班主任,如此一来,这项规定必然阻断了许多人的晋升之路,从职称本应有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初衷看,这显然有失偏颇。
师德考核错位。师德考核的重要目的是积极促进教师对职业的热爱和敬畏,最有效的形式应是“春雨润物”般的涵养和提升,而非动辄将其同一些具体工作的落实挂钩,因为许多这样的措施不仅达不到职业道德提升预期,反而会使教师产生反感心理和应付行为,从而与职业道德建设的本来意义相去甚远。
比如,将师德优秀与否(而非合格即可)作为职称晋升或评优的首要条件或必备条件,从而将一些本来属于量化考核中的琐碎事项(如考勤、业务提升等)与师德考核挂钩,不仅会让师德考核显得不伦不类,更矮化了师德水准,最终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长远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教师流动错位。教师在不同学校和区域内的流动和轮岗,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交流轮岗却多了一些“惩罚”色彩,被“交流”的教师大部分是表现“不佳”,或领导不喜欢,或成为学校“包袱”的老弱病残人员。毫无疑问,这种做法极大地曲解了教师流动的应有之义,是借“流动”之名行甩“包袱”之实的行为,既不利于相关学校的水平提升,更严重影响到教师的成长。
诸如此类的错位现象,从表面上看,似乎促进了具体工作的落实“到位”,但从长远看,只会让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陷入只顾眼前不顾未来的窘境,是地地道道的管理“错位”。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一系列已经出台的规定“清单”,从而做好顶层设计,为教师的职业发展创设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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