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前”包含“4月21日”吗
(2023-04-17 17:16:48)分类: 随笔 |
“4月21日前”包含“4月21日”吗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重庆晨报上游新闻等多家媒体发布了湖北来凤县政府发公告限期自拆“活人墓”的新闻。《翔凤镇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拆除“活人墓”的公告》第一条要求“‘活人墓’墓主须于2023年4月21日前自行拆除所建‘活人墓’”,第二条明确“2023年4月21日起,未自行拆除的‘活人墓’,镇政府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强力拆除”。这便使人产生疑惑:从第一条来看,墓主在4月21日自行拆除似乎也是符合要求的;那第二条又规定4月21日就开始“综合执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该“公告”的本意显然是“4月21日前”不包含“4月21日”。而这样的表述也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前”或“……之前”,与“……以上”“……以内”等一样,一般都是包含本数(级)的。比如单位规定“8点前”上班,有员工正好在8点整打了卡,难道能就此认定该员工迟到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这样表述:“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毫无疑问,县级政府是设立审计机关的。
其实,现行法律法规文本中多是规定以上、以下、以内等包含本数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在内。”
这样表述是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所发布的《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的。其在第三部分“法律常用词语规范”第24条中明确:“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当然,也有一些规范性文本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是不包含本数的。如: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第三条末句:“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第七十五条:“本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以下’不含本数。”
尽管对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下”时是否包含本数有歧见,但涉及“以上”“以内”时包含本数则是毫无疑义的。
据此可见,在规范期限时,涉及到“之前”或“前”,自然应该包含本数。因此,翔凤镇政府“公告”第二条规定“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强力拆除”的时间应该是自“4月22日起”;或可表述为: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活人墓”,“镇政府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强力拆除”。这样就明白无误、无可置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