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早央视报道:6月30号晚8时许,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惨烈车祸,司机酒后驾驶造成5死4伤。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他跟人在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声音发颤,手腿不停颤抖,他说:“我闯了滔天大祸,我现在很害怕,很害怕。伤害了这么多人,这么多条命啊!我现在感觉自己就是成了刽子手,我对不起他们(受害者),对不起他们的家庭。”
然而,酒也喝了,祸也闯了,后悔还有什么用?一切都无法挽回。更可悲的是,中国不止一个张明宝,还潜伏着无数个,凡是酒后驾车闯了祸之后的,没有一个人不懊悔,有上千上万个与张明宝一样只恨世间没有懊悔药买的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朋友们相聚,痛快地喝酒很爽,不喝个够就不够哥们,朋友举杯敬酒,不喝行吗?朋友给我面子,我不喝见底就是我不给朋友面子,那肯定不行,否则会给朋友留下做人不爽的印象。这就是哥们的酒文化!不晓得从哪朝何日起,我们的身边多出这么一个文化来,而这样一个酒文化从它开始起不知害死了多少人,击碎了多少个家庭。
据公安部门统计,每年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人数10万之多,其中四分之一与司机酒后驾车有关。所以酒后驾车后患无穷,危害是用鲜血与生命见证的。
说实在的,没有人不清楚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因为在媒体上就可以经常看到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可就是为何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大人却去明知故犯呢?
一句话,与交际应酬有关。交际就要喝酒,喝酒就难控制,控制不了就难免惹点是非来。
中国人有个陋习,遇到烦闷事,就要喝酒解闷,借酒浇愁嘛;遇到高兴事呢?那更要喝酒庆祝,而且不能一个人乐,还得叫上朋友弟兄一起欢庆。朋友一听有酒喝,高兴,一帮人很快就凑合到场。主人给面子,朋友们也不能含糊,主人敬酒做朋友的就得喝,而且越满杯越给面子,所以彼此杯子见底才能收。主人轮流地敬,朋友轮流喝,然后朋友再回敬,敬了主人还得接下去轮流敬在场的朋友。所以,席间一来二往,二来三往,下肚的酒精开始对个个的血液和神经展开攻势了。酒量小的头已晕却还硬挺着,不想硬挺着也不想离开,因为酒量大的还刚来劲不让你走。所以,酒量小的先被放倒,走路歪了,说话糊了。陋习还规定,有人醉很好,醉的人越多越好,说明今天酒席效果好,基本上大家喝高兴了。
还有一个场面,也不得不喝酒,而且要把对方陪好喝够,那就是陪客户、陪领导。中国人公关交际,现在已发展到离不开酒的地步。碰到腐败的,饭后一条龙,是正常的事,要不然那些娱乐场所让谁去?饭后的腐败,那是后话,第一步还得从吃饭喝酒开始。好不容易请到客户,不能不让客户喝高兴,没喝高兴那等于白请。让客人喝高兴吐真言,这是主人请客的另一个目的。酒下肚,酒气上头,说话随便,彼此距离就拉近了,原来戒备慢慢解除了,关系融洽了,于是什么话就好说了。陪政府领导,道理一样,有求领导办事,自己喝下的酒是不能少于领导的,不至于领导见底、你喝一半吧?
说到这里,司机的酒是怎么喝多的,我们就明白了。事实证明,酒喝多的人大多是自己喝醉的,但有时候也是被同席者劝着、逼着喝多的。
可是,或许有人会问,这些开车的人既然已经喝多了为什么还去继续开车呢?道理很简单,喝前是不打算喝那么多的;可后来不知不觉或糊里糊涂就喝多了,有了酒气早把行车安全置之脑后了,出了酒店又思维不清就抱着侥幸心理,处神经亢奋状态的而抱冒险心理,以为自己驾驶技术不错,还能掌控住方向盘。可就是这个侥幸心理害死了多少人!每个人喝多酒以后反应是不一的,醉态时间不同,有人在酒席上就反应强烈的,有的人会在酒后半小时,或数小时后。当时反应且有安全意识强的同志会放弃驾车;如麻痹大意的上了车,路途中开始醉酒反应的,难免就把不住方向盘,或误判自己车速的,或掌握不了油门,闯下大祸在所难免。
酒后驾车肇事,当事人的责任是第一的,但很多事实证明,现行的法律仅对司机酒后驾车处罚的力度和效果是不够。既然如此,法律为何不对席间故意劝酒且事后放任他人开车的同席者作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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