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
殷健灵
有人问美食专栏作者沈宏非:“女人和佳肴,哪样更容易让你想入非非?”此公聪明对答:“最幸福最有效率的做法,就是和自己心仪的女人同桌享用一顿美味。”这话恐是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食色并举,这在中国人可是有传统的。在感官和文字之间,本就存在通感。所谓“秀色可餐”,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吧。似乎不必去论证“食为先”,还是“色为先”,能将两者完美结合,早已是现代人的生活追求了。如今情侣约会,场所多在饭店。这与现代城市的自由空间越发狭小有关。好的饭店却可以做到众人共居一处,又互不干扰。它早已不单是解决饥肠的处所,除了特色菜式以外,要的是情调和氛围,更要紧的是同桌进餐的是什么样的人。
而即便是情侣间,同桌吃饭也存着种种微妙。初识的、热恋中的、平稳期的,吃起饭来各有玄妙。
初识的,尚处试探当中,行为和心思都拘谨得很,吃饭点菜不亚于做一道精算题。这一顿饭,可以吃出很多内容。与其说是吃饭,倒不如说是为了揣测。一顿饭的工夫,便可窥见彼此的生活习惯、教养优劣、品位高低,还可见对方为人是否慷慨,言谈是否让人觉得舒服。这顿饭,其实是食不甘味,“吃”已退居其次,而是成了某种传递信息的载体。
热恋中的人,“吃饭”成了表达爱意的方式之一。挑选饭店首先要的是情调和环境,然后才是菜式。这环境必须具有一定的私密性,适合喃喃低语的;氛围应该是温婉雅致的,适合培养情绪;而这菜当然不能是烟熏火燎的,得经得起细嚼慢咽。吃饭时,心思也不全在“吃”上,而在“品”上。身体感官里动用最多的不是味觉,而是视觉和听觉。你得目光交流,得凝神聆听,得情感交融。那些情人间的体贴关照、柔情蜜意,借一顿饭也便能充分体会了。
要说“吃”的单纯快乐,恐怕只有到了恋爱的平稳期方能真正体会了。激情淡去,两人相处犹如涓涓细流,已不甚需要浓墨重彩。这时候,内容才显得比形式更重要,这时候的“吃”才真的可以大快朵颐。无须窥探,无须揣测,无须刻意表达,“吃”还原了其本来面目:彻底享受生理感官的快乐。也只有在那个过程里,“食”才高于“色”了。
所以,倘若要我选择,我不愿和初识的人单独同桌吃饭。那种“吃”,真是全无快感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