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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子被剽窃后,和上海《新闻晚报》记者的对话

(2008-01-22 01:29:40)
标签:

蓝蝴蝶

《新闻晚报》

上海

十大中文金曲

报纸

新闻报道

杂谈

分类: 过去式,现在时

我不知道,此时才写下这篇日志,时间会不会有点迟了,不过,还是随便好了……因为,早在一日前,这里的读者肥妹,都已经在其博客写过我最近经历的一件有点那么愤怒的事情。

 

上周六晚上,赶稿,为的就是那晚举行的一场香港的颁奖典礼“第三十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典礼”,很赶的和新浪网音乐频道的编辑在做专题,我负责的是花絮、还有综述两个部分。这也是我,上周没有写“憨直男的音乐周记”的原因。不过,这段时间以来,和那几位编辑做这样的香港颁奖典礼的专题,的确让我学习了不少做专题的要点、还有经验,真的要多谢一下他们。呵呵!

 

愤怒的事情来了,像上几个颁奖典礼的“综述”一样,这次又有一些报社编辑和记者,很不良地把我在短时间写下的综述发在了报纸上。不过,这次和之前不同的是,之前的几篇综述,某些报纸上出现的版本,都有标注上在下的名字;而这次,那家来自上海的《新闻晚报》的编辑吴繁小姐,竟然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擅自拿了我写的文字,改了标题、还有一小部分的内容,就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发在了他们的报纸《新闻晚报》的1月20日的娱乐版上。

 

当我在20日晚上,看到腾讯网的音乐频道的转载了《新闻晚报》的吴繁小姐写的文字时,我都惊讶的没话好说……之后,愤怒的情绪就来了,不断自问,俺写下的作品,用得着如此没有责任的人来删改吗?一家具有诚信度的晚报媒体,会剽窃别人的文字来使用吗?一家严肃的媒体,怎么就会容得下像吴繁小姐之类的,盗文贼来工作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不久后,那加媒体的新闻的价值,会丧失了吧,既然身为记者与编辑的吴繁小姐,都可以随意去删改一则新闻的话……

 

更可恨的是,在昨日下午3点15分,我拨通了上海市《新闻晚报》的文体部的办公室电话,找到了他们的主任,说了具体的情况。该主任的答复是,稍后我会跟吴繁沟通一下,了解情况后,请吴繁给你打个电话……我大概等了一个小时,都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复,其实事情很简单,只要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事情就好解决的了。可是,当我主动拨通了吴繁小姐的办公室号码的时候,她冷淡的态度,可让我感到恐惧了。她反复强调的是,自己没有剽窃,还跟我说,我只是参考而已,我也加了自己的观点在里面……之后,便把电话交给了另一个韩姓的男记者。

 

那韩姓的记者,说,“这篇稿子本来是由我来写的,后来我有事情,所以就没有处理。只好让吴繁编辑周日那天,去写。你知道的啦,上海不像广东,没法收看到香港的电视节目。所以她,就从百度搜索到你那篇文章,就用来参考……现在不是两全其美了吗?吴繁帮我写好了稿子,而我们又认识了你,我们编辑部主任都说了,以后这类的稿子,我们都会约你的稿了,你还想怎样?”

 

那一刻,我听完那韩姓记者的电话后,我都吓晕了,我打电话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却被那《新闻晚报》的娱乐版编辑部的人,以为我去要什么。这里声明一下,那吴繁小姐可以剽窃我的文字,并不代表我可以去抢劫那报社什么,毕竟我是有原则的人。之后,我都问过那韩姓编辑,是什么让他说出“两全其美”,“两全其美”又是指那两全,可是他就是说不出话来。不过,在和他在电话对诗的哪一段短暂的时间里面,那韩姓记者的口才倒是蛮好的,这里真想给他点意见,既然当记者要像条狗那样跑来跑去滴累,你口才这么好,不如去做律师好了。

 

其实,昨日傍晚的时候,和几个朋友都说了这件刚刚经历完的事情的时候,朋友们都一致并强烈地提议我,跟《新闻晚报》来一封律师信,毕竟这一切都是那吴繁编辑与韩姓记者自找的,不然,怎么两全其美呢?打一个电话去求一个解释和诚意的道歉,却换来这么多这样、那样的说话。

 

顺道也给大家看看,我、和那吴繁小姐的作品:
正版@蓝蝴蝶:综述:十大中文金曲颁奖 陈奕迅压轴独霸舞台

翻版@吴繁:十大中文金曲颁奖毫无新意-陈奕迅容祖儿继续“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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