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广仲《Live In TICC》—穿过Kuso的宅男的卢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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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乐以载道——音乐的、耳朵的 |
专辑:Live In TICC现场录音专辑
艺人:卢广仲
厂牌:爱贝克思
时间:2009/05/01
评分:★★☆
这次,我是来写乐评的。
在此之前,著名制作人钟成虎已经因为海外媒体的两篇乐评,而在官方发表了他的阴谋论。请原谅我,我以前一直以为,只有脑残粉丝这个独特的食品群体,才会用他们淀粉构造的思维能力,将一切黑其偶像的言论都打成反动派,没想到在一个音乐人眼里,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种非红即白的思维:说音乐好就是有鉴赏力,说音乐不好那就是为人险恶、心怀叵测,套句日本法西思头目的习惯性国语,那就是良心大大的坏。这还没完,继而甚至发展成集团作案论,将每一个带着批判眼光来评价专辑的乐评人,都当成了收保护费的黑社会混混,先把你专辑唱衰,再等你拿钱来还你一个满堂彩。这种思维发展下去是很恐怖的,尤其是以虎爷这样行业领先的先驱音乐人,因为你的思想将影响一代粉丝的思维,继而让他们形成一种乐评人批评一张唱片都是有阴谋的印象,最终用他们尚未发育健全的小脑袋瓜儿推理出:因为乐评人都有阴谋,所以乐评人批评的唱片就一定是好唱片的理论。在此恭喜杨臣刚,你拿“格莱美”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接下来,我要就着唱片讲道理。
去年,在卢广仲发行首张录音室全专辑《100种生活》时,我也曾经在TOM音乐频道写过一篇《当独立遇上Kuso》,除了介绍唱片外,也顺带在最后一段提到了这张专辑与其它台湾独立音乐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宅男化、Kuso化的“马里奥”造型。造型这东西,对于一个流行歌手来讲,人人都需要,好的造型是成功的一半。而造型的定义,也从以前千篇一律的正义、健康、玉女、韵妇,而为了顺应时代的平民化浪潮,逐渐演变成了叛逆、愤青、小丑,及至宅男、破烂王,甚至流氓、妓女,越到后来,就越是身边化、亲民化,而且越来越典型、越来越有刺激性。其意就是这不是隔壁的王二麻子吗?就他这样也能当歌星了?于是,歌手还没出唱片,仅仅只是造型一出来,就已经和歌迷打成一片了,大家都熟了,这人气也有了,唱片也就好卖了。
这一点,对于纯偶像歌手来讲倒也罢了,毕竟他们生来就是道具,唱的歌是别人写的,脸上的妆是别人化的,布也不会织、袜子也不会缝,所以就是再怎么个性突出、棱角分明,也都不过是钞票作用下的幻觉而已。而对于一个创作歌手而言,这种过于突出外在的表现就很危险了。请恕我有一颗宽容的心,我一直以为卢广仲最初的Kuso造型和宅男气质绝对不是装的,而是他生来如此、一贯如此,以后还会如此。但当他作为一个歌手站在舞台上,面对台下山呼海啸可比刘德华的掌声时,正常的人都会将自己的成功,在音乐之外也将造型的因素考虑进来,并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再创作,以为人们喜欢的就是自己的“平凡”、“朴实”、“宅男”和“Kuso”。请注意引号,到此时,这些原本可以成为平民化卖点的东西,已经被点上了点,它们的本质已经被打下了嫌疑。而这与卢广仲的人品无关,相关的是共通的人性。顺便说一句,现在陈绮贞的音乐为什么不如从前的能够打动人,其实也是被人性所害的。
好吧!现在我来说专辑了。
不说天才不天才这种大而无用的东西,至少从音乐上来讲,卢广仲并非是一个没有底子的歌手,而透过作品看本质,我更愿意歌迷看到的,是他身上那种融合了Blues、Folk和Funk等美国口味音乐元素的养份。无论怎么化妆,在《我爱你》和《别杀我》里,我可以听到早年还是很嘻皮很活泼很活力的庾澄庆风范;再听听《无敌铁金刚》的原声布鲁斯,是不是又和陶喆的风格渊源颇深?同样,《早安?晨之美》仅管有Cool Jazz的小号助阵,那也掩饰不了作品本身的标准布鲁斯结构。而这种黑人音乐元素加民谣的创作线条,实际上才是卢广仲音乐的最本质,这一点身经百战的实战家钟成虎比我更有发言权,可惜的是他却没有真正做到音乐的普及教育,而是迫不及待的发出了天才论、阴谋论这些上纲上线的标语。天才?我只知道做音乐可以做出天才,从来不知道宅男也可以宅出天才。比不梳头、不刷牙、不洗脸,这样的人才太多了,但也只能称为人才而不能称为天才。即使你像沙漠无人区里的居民那样一辈子不洗,那也只能说明天妒英才,而它不能简称天才。
问题还是,无论是歌手还是歌迷,最后每每还是陶醉于宅男、Kuso这种表现现象上。这也让卢广仲在实打实的音乐风格之外,还要表演海豚音、声不成调等等“个性”,即在音乐上用非主流来包装主流。如果说非主流的唱腔同样可以在流行乐坛立足的话,没错,崔健、Tom Waits和Bob Dylan及陈升,都是凭借着他们的一口浓痰或走音而在乐坛万年长青的,但问题是这些歌手的声线生来都是这样的,你让崔健唱英文歌,他依然可以唱出口齿不清的北京话效果,而Tom Waits唱最甜蜜蜜的情歌,他还是如痰在喉、“破坏”氛围。而卢广仲呢?至少我听他在《我爱你》、《早安?晨之美!》里正常的声线是很舒服的。从舒服到弄成不舒服,也让我想起内地那个只有摇滚才能救乐坛的时代,许多唱流行歌的歌手,非得把自己逼上高把位搞呐喊,出人命那倒不至于,但不仅不好听,还容易落个声带残疾,最终成了时尚的牺牲品。而卢广仲音乐的误区就像是人们迷恋天才科学家和艺术家的那些坏习惯,可是亲爱的朋友,错以为只有坏习惯才能造天才。坏习惯造就不了科学发现和艺术创造,相反却是科学发现和艺术创造造就了坏习惯的光辉。主次之间,方显认识本色。
说乐评人无用吧,但有些东西还是要留给乐评人去总结的,可爱的音乐人,请别越俎代庖。就像卢广仲的音乐,他的流行是一种现象,而他也想把这种现象做成风格。是的,现象可以称为文化现象,就像当年的黑衣墨镜成就罗大佑一样。但反过来,让罗大佑功成名就的,主要却是因为《鹿港小镇》和《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等等作品。黑衣墨镜可以让音乐卖个更好的价钱,其本身对于音乐却是没有价值的。现象是一时的,文化现象是永恒的,谁是一时谁是永恒,除了需要时间衡量,也不可忽视乐评人的眼光在其中的份量,如《台湾200最佳专辑》。
文/爱地人
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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