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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假日安全归谁管
放假了,有两个字又被挂在了汤校长、汤政教主任、汤班主任的嘴上,汤校长说:“安全问题,是个警钟长鸣的问题,要长抓不懈,放暑假了,尤其要强调学生注意游泳安全和交通安全,哪个班没有强调清楚,哪个班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出了安全事故,哪个班要负责……”汤校长的话被一层层传达下去,汤班主任用了大半节课,把平时啰嗦了无数遍次的游泳和交通等安全问题又重复了好几遍,还举了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溺水事故和数字,然后清了清嗓子,问道:“同学们记住了没有?”见没几个人回答,又提高20个分贝重问一遍,于是得到了较整齐的回答:“听到了。”
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很尽职尽责的管理团队,可以想见,在这样的团队的管理下,安全事故应该能减少一些。然而,我们不禁要问:校长、老师们,你累不累啊?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苦口婆心,回应你们的却是“没几个人回答”,这是为什么呢?你们这样的安全管理思想,将会带来什么后果?
如果让我来回答,我首先要批评你们把自己、尤其是把班主任搞得太累了。你们想想,一个孩子在学校,是要得到安全保障的,学校进行了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老师们进行了必要的安全防护努力,如果还出了事故,作为监管的人员,仍然要承担一定相关的连带责任,这也还说得过去。但在校外,学校已不是孩子的监护人,班主任当然也不是,孩子要私自下河游泳,你管得过来吗?你即使有心,也无力啊。如果你要敬业奉献、先人后已、以天下为已任,那也不能以破坏规矩和公理为代价啊。试问,哪条法规说,学生放学、放假回到家里,学校还是监护人?孩子回到家,学校还要插手的话,实际上是越俎代庖,是对父母权益的不尊重,是对人权的不尊重和侵犯。当然,作为校长,可以这样说:“我们学校必须尽到教育的责任,学生出了事,总跟我们没有教育好有关。”这当然是“有良心”的好校长说的话,而且所有的校长也都必须有这样的“良心”,但并不能因为有良心,而不讲原则地“大包大揽”啊,更不能把责任蛮横地加到平时能够按学校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班主任身上,使他们连假期都提心吊胆,一天安宁日子也没有呀。
孩子的假日不归学校管,但这并不是说学校可以无所事事、可以不用作为了,正像有良心的校长所以为的,“学生出了事,总跟我们没有教育好有关”,所以,我们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平时的教育引导上,而不应该等到危险有可能来临的时候,再来做一些公式化的说教和强制性的灌输。而对这些公式化的说教,是得不到几个学生来回应的。
据报道,今年入夏才两个月来,已经有几十个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了,其实这并不是今年才这样,每年都是这样。这好像和煤矿事故一样,有点“恶性肿瘤”的味道,化疗一阵,可能略微舒服几天,但总也治不好。记得有一年,我所在的学校发生了一起溺水事件,死者还是我们一个老师的孩子,他是放学后“私自下河”的,背着书包从教室里走出去还不到30分钟,就出了事。而同班同学都证实,班主任在30分钟前的班会课上还强调过——不能私自下河游泳——这也很有力地帮助学校度过“难关”——学校基本上不承担什么责任了,然而,我们这个孩子为什么把几分钟前班主任的话当耳边风呢?难道这个孩子真的蠢到连自己的命都不爱惜了?不,这肯定是我们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
我们现在的教育太理性、太抽象、太枯燥了,我们采用的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堵截”式教育,而很少那种唤醒心灵共鸣、启迪生存智慧的“疏引”式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我们不妨再来引申一下——因为外出郊游、踏青什么的发生过危险事故,所以我们几乎不让学生去“亲近大自然”了,要去也要签“生死责任状”;因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学生放学回家只能乘坐规定的营运单位的规定的师傅开的规定的车子;因为硫酸是会烧伤皮肤或毁容的,所以我们的化学老师再也不敢轻易做有关硫酸的实验了……这都是“堵截”,“堵截”式教育已经浸透到了我们教育的各个领域层面,只是“堵截”的轻重层次不一样而已。实际上,关于“堵截”和“疏引”这两种方法的好与坏,中国人在四、五千年前就有过例证的——这就是有名的“鲧禹治水”。父亲鲧靠的是“筑高坝、垒高墙”,结果是几十年辛苦付之东流;儿子禹采用“疏通河道”的办法,几年后“平原良田露出水面”,“百姓过上幸福生活”。把这个例子引申到我们的教育上来,我们现在的“堵截”式教育,就是把学生(甚至也把老师)都堵在学校、堵在教室、堵在书本里了,这种“高坝高墙”一旦“缺了口”——比如节假日——岂不有如洪水猛兽出了笼,险象环生?
所以,孩子的假日归谁管?当然是家长,学校是不能也不应该插手的。但是,如果孩子出了安全事故,学校的“堵截”式教育是逃脱不了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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