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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内地股市里还有一个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能够与海虹控股的经营层相比的话,那只剩下泰达股份了。比较狗屎的是,这两块狗屎我都踩上了。
这两家公司在市场中斗曾经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完全是因为大股东的无德和经营层的无能,暴殄天物,多少后发公司都赶上来将他们远远甩在后面。海虹控股是私人股东,他爱怎么搞都是玩他自己的钱和信用;但泰达这样搞,其一贯不参加股东会的董事长刘惠文的官反而越做越大,管理的资产越来越多,天津市政府的国资管理机构,不知道吃的是啥干饭!
这不,似乎是为了进一步证明他们除了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之外的确无能,今天晚上又发布了一项新公告,去年股东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决定,已经过期作废。是不是因为这一点,放弃渤海证券增发才更有说服力呢?!
金诚同达律师赵力峰,这个参与了泰达股份9月1日股东表决会的签字律师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小股东可能看到公司和大股东之间有利益输送,就会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反对票数多,也是很正常的。说明小股东表决意愿强烈,要体现出小股东的参与权来。”
但是隆安律师事务所王成凯律师却说:“投票方案设计微妙,通过与否结果都一样。”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股东会投票的是两个议案:第一个议案是同意参与渤海证券增发,这个议案通过不通过都没有关系,所以绝大多数的小股东在参与投票时焦点放在第二个议案上,没有对第一个议案表示明确意见,视为弃权。但是这个议案在法律意义上的意思表示仅仅是,股东会授权泰达股份管理层,在渤海证券增资的股东会上对增发议案投同意票或反对票,正因为泰达股份仅占比27%,而泰达国际占比超过50%,所以泰达股份同意或反对根本无法改变渤海证券是否增资的决定。
泰达的小股东是聪明的,所以没有在这个议案上浪费精力投票,而把主攻方向放在第二个议案。
第二个议案是如果渤海证券增发,泰达股份放弃认购自己份内的股份。高达87%的参与投票股东对此表示了明确的反对,仅有2.65%的参与投票股东表示同意。这充分说明市场经济的基石理性经济人假设是成立的,更加坚定了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信心。既然股东会已经决定渤海证券增发,泰达股份就不能放弃自己份内的股份,那就一定是要求经营层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全部认购。
有钱没钱,这是你经营层应该去想办法的事,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儿!
所以,正告泰达股份的高管层,如果你们觉得证监会不是一个摆设的话,认真读一读每次公告正文下面的那段黑体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那些表述,如果是你们的律师的意思,是不是就是你们的意思?
如果不是的话,沉下心去,老老实实搞好公司,天津有如此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出一两个绩优股,有那么难吗?
有算计公众股东的这种功夫,多少钱都赚到了,刘惠文们,请听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