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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篇文章从各个角度分析了IPO改革的问题和目标,经过假期的思考,提出这个主要以权证创设为主的方案,并将它寄送证监会领导。各位也可多指教、质疑,以进一步完善。
让股价迅速回归公司基本面的最有效方式是融资融券,严重的偏离必然会被相反的操作纠正。但融资融券现在没有开闸,对原始股东的股份流通也有上市后一年的限制,这样就需要引入一种新的机制来制造“全流通”的即期预期。引入中介机构发行认购、认沽权证就是很好的替代手段,它可以有效分流二级市场上的打新资金,并使股价过于偏高的情形尽快得到纠正。具体操作如下: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后,各类限售股东可以选择委托中介机构发行认购权证,权证的存续期限大于他们所持股份的限售期限即可。
大的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发行对应于限售股流通的时间节点的认沽权证。
在各类限售股解禁上市完毕之后,这些权证一律注销,以融资融券来代替这种机制。
每一次创设的权证其数量要超过一个最低的限额,比如说1%,但是创设的总量不得超过公司的总股本,这样以避免权证纯粹成为对赌的工具。
现在我们看看这种机制是如何发生作用的:
某科技股,发行价10元,市盈率20倍,流通股本20%,发行后价格变成40元,战略配售10%在6个月后流通,其他70%股份上市后一年流通。
对于战略配售者来说,如果他们自认为比巴菲特的投资成绩只高1倍的话,那么半年30%的收益率就已经相当不错了,也就是说,它发行6个月为期,行权价为13元的认购权证即可保证自己的收益率比巴菲特还高。13块到40块之间的差价27块,还可以由中介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分享,从这个角度讲,他们两者都有很大的动力去发行认购权证。
对于原始股东来说,他们对公司的基本价值最了解,而且持股数更多,持股限售时间更长,一般来讲他们对股价在一年后的走势预测应该更悲观些,或者12块发行更多数量的认购权证,争取提前一年将自己的收益锁定,它也有很强的动力发行认购权证。
会不会出现战略配售者和原始股东将认购价定得高于40元呢?两种状况下他们会这么干:第一种状况当然是公司本身就值这个价,流通的股价经过充分换手成本就高于40元,不流通的股份低于40元又不会卖,这样的平衡本身已经是强平衡,不会对股价造成下拉的压力。另一种状况是这些股东们合谋把股价控制在40元以上,而公司根本就不值这个价,类似过去的亿安科技、德隆三剑客,这样的股价即使是在过去的市场状况下,最终也难以支撑,而一旦限售期满后可以融券卖出,这样的股价联盟短时间就会土崩瓦解。
发行认购权证只是创造了卖股票的力量,而发行认沽权证则是培育买股票的力量。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它本应具备更强的定价能力,这样它可以发行期限等于限售期的认沽权证,比如说认沽价20元、期限6个月的认沽权证,这样的价格在发行初期当然没有人买,但是随着行权期临近,股价由于流通量增大预期而发生下跌时,会有投资者买入,特别是那些战略投资者,本来准备13块就卖的,看到这样的认沽证,肯定有充足的理由买。通过这种机制,自然地就降低了限售股上市时对股价的巨大冲击。除非机构的资金多到脑子进水,它绝对不会创设一个高于现价的认沽权证,而如果它创设的权证行权价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则根本不会有股东去购买。
无论是对公司的限售股东,还是对于公司的潜在意向投资者,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共赢”模式是把认购价或认沽价定在公司价值附近,那些上市首日义无反顾地将股价推到天价的投机者,将成为这种机制的牺牲品。通过这种机制,将会以最市场化的方式,来确立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那些具有较强定价能力的机构,不但从创设中获利,而且建立自己的品牌。
这样的一种机制要与融资融券的改革相互衔接,尽管不衔接也没有问题,但如果衔接将会完美。当一个市场同时具有做多做空两种力量的时候,股价才具备强健的稳定性,也才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基本面。只有市场中每一个公司的股价都经得住风吹浪打,中国将要推出的股指期货才是一个真正反映经济基本面的交易标的,而不是留给外资攻击中国金融体系的突破口。这样的机制,虽然没有以市场化为名,但它就是彻底解决中国新股发行内在缺陷的根本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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