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现在是不是可以告海虹了?

(2007-10-25 08:54:50)
标签:

我记录

财富人生

证券/理财

思朴

海虹

海虹07年3季报出来了,与之相对应的还有它加强公司治理的专项整治报告,在这个报告中,它披露了海南证监局向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
 
在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海虹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完整、不及时问题,这应该算是公司自己提供的证据了,后面的是买海虹造成亏损的人自己提供的交割单证据,应该就可以打这个官司了吧?
 
主要的理由可以是这样的:
 
海虹去年12月公告了收购资产的公告,宣示花巨资购买绍兴的一块土地,并向相关方支付了1.43亿的预付款,其中定金6000万元,约定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基于对国内土地升值的确定性预期,买入或继续持有了海虹公司的股票。但是海虹2007年的中报显示,公司已于3月20日和6月29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将最后期限推到了2007年12月31日,使交易结果产生了重大的不确定性。这一重大信息公司并未及时公告,严重误导了公司价值预期,给股民造成了严重亏损。因此状告海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康建,向海虹股东公开道歉并赔偿股民的实际经济损失。
 
当然,海虹买的那块地本来就是当初它卖出的,这笔旧账我在那篇《海虹控股,一场双手互搏的资本游戏》里有详细的分析。
 
通过状告海虹,可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要让上市公司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第二,从反面促进上市公司走正道,不要走邪门歪道,把一件本来前景广阔的事业做好。
 
因此,凡在2006年12月12日购买资产公告日至2007年8月中报公布前购买海虹控股而造成了亏损的海虹投资者,都可以向该公司起诉,用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下的合格投资者。
 
当然,一旦启动法律程序,股价的波动不可避免,从股东名单可以看出,大的小非基本上已出干净,中海恒9月可流通的也减持了600多万,而基金也开始试探性进入。公司治理是海虹的痼疾,不下猛药不能得以根除,只有把它内部搞干净了,股价跌到足以吸引新的大投资者的机会,它才可能焕发出勃勃生机。
 
就凭康健及其他团队的能力,不会让股东看到希望!
 
相关链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