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市投资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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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投资 |
参考资料(摘自网络):
0--1万 15613802户
1-10万
26227865
10-50万
6899047
50--100万 833778
100-500万 498631
500-1000万 37229
1000万以上 18468
本报讯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昨日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市值年报显示,截至2009年底,沪深A股市场总市值已恢复到24.27万亿元水平,增长100.88%,成功超越日本,成为列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
新华网深圳8月8日电(记者何广怀、潘清)截至8月7日本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深股市流通市值新报113843亿元,较上周末(7月31日)减少2.44%。
国务院于2004年正式批准险资可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险资的股票投资从当年零起步,到目前已经达到4097亿,市场规模超过阳光私募和券商资管的资金量总和。
机构投资者有哪些种类?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2.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一般仅限於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及银监会规定的可用於投资的表内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但仅限投资於国债。对於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银监会批准后,也可通过理财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
(3)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於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制度;我国QFII可投资范围∶证交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还可参与新股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
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2)社保基金。在一般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3)企业年金∶投资的范围和投资的比例。
(4)社会公益基金∶可进行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