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说他是我的老公,电脑就是我的情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它"超过想他.
陪"它"可以通宵不睡,而陪他绝对不会超过十二点.
陪"它"可以不吃不拉,而陪他绝对要吃香的喝辣的.
陪"它"可以笑逐颜开,容光焕发,而陪他总是死气沉沉,要死不活.
我说你别跟"它"争风吃醋嘛!在没爱上你之前,我就爱上"它"了,在我没嫁给你之前,我就属于"它"了,你叫我咱办呢?
刚才出门泡网吧,他说超过十二点就不要回家了.我说知道,超过十二点就不回家,上个通宵,爱"它"个够.
网络比任何明星名人更有名,爱"它"的人多不胜数,而渺小的我尽管我怎么努力高攀也无济于事.
爱上网络将近十年了,但最近几年才发现,了解网络文学,于是这种爱就一发不可收拾.
就很凌晨一点了,再舍不得还不能再逗留了,明天还得上班呢?不工作哪来的钱包养我的"情人"呢?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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