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朗·斯通突然在国人的伤口上撒了把盐。那么地突兀,如此地无情,其“震感”堪比地震突然来袭。偷袭,又见偷袭!于是,国人共愤,封杀之声骤起。
如果说“辽宁女谩骂事件”可以被称作“内忧”的话,那么“斯通诅咒事件”就是事实上的“外患”。脑残,又见脑残!但无论“内忧”还是“外患”,都对国人造成了痛及心灵的内伤——外伤仅伤及肌肤,内伤却损及心灵。更糟糕的是,这道伤口的愈合可能是无“药”可寻的。
让莎朗·斯通“道歉”吗?“封杀”莎朗·斯通吗?我们或许真的能迫使莎朗·斯通低下可耻的头颅,我们也完全可以做到全面封杀脑残者莎朗·斯通,但谁又会,又怎么能,替我们分担痛楚?天下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受害者还要为施暴者埋单。
让我们感到可悲、尴尬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们曾经对莎朗·斯通是那么的熟悉——相信有不少人还是她的影迷,甚至还在不久前的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把她尊封为“国际亲善大使”!对此,有位“斯通迷”痛彻心扉地说:反观以前我对她的钟爱,再看看她如今的狰狞面目,我突然感觉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讽刺意味!虽然我不敢苟同这位“斯通迷”的说辞,但我还是从中感觉到一股强烈的讽刺之风破空袭来。
是的,我们确实有点“有苦难言”。哑巴吃黄连虽有口难语,但哑巴至少还可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痛楚,以期达到终缓解神经末梢的痉挛感。但面对莎朗·斯通送来的“黄连”,我们却尴尬无比——不说吧,估计会憋屈死;说吧,无疑是旧疤添新伤。
不知莎朗·斯通是否知道中国一句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事实上,莎朗·斯通知道这句俗语与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并且已经为自己的冷血和无知付出了代价——中美合拍片《人鱼帝国》剧组以“莎朗·斯通的言论有违基本的道德”为由决定弃用她。报应来得如此之快,恐怕这是莎朗·斯通事先所没想到的吧?
莎朗·斯通可能还不知中国另一句俗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想对莎朗·斯通说的是,不能把这句话简单地理解为以牙还牙,而应当从这句“让人本能地感到肌肉一紧”的话语中感觉到一股理性的坚韧和忍耐之后的本能的反作用力。但莎朗·斯通错估了中国人的忍耐度,更低估了自己无知言论的反作用力。
作为曾经红极一时的好莱坞影星,莎朗·斯深谙炒作之道。可惜她如今已步入更年期,年老色衰至不能再以卖弄风骚来博取世人眼球,于是只能像在《人鱼帝国》中谋取一“女丑角”苟延残喘。但莎朗·斯通这种以别人的痛苦为乐,拿别人的伤口当转嫁痛楚工具的做法最多只能算是跳梁小丑,害人又害己而已。
就像有人所说的,封杀莎朗·斯通是“抬举”她——仔细想来也是,小丑就是小丑,兴师动众封杀她反而可能会让她更得意。那么,就让莎朗·斯通自生自灭吧。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做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