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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钟爱我心中的艺术,我勤谨自己发奋的劳动,我自信恪守的道德与良知,但我无法接受一个诚信缺失的电视剧《公安厅长》剧组(尚未在广电总局立项备案公示),按合同约定最后一笔酬金应在我个人的全部戏份结束前七天结清我全部酬金,也就是2011年2月4日的前七天。但至今仍未收到!
使我心力交瘁,走上这艰辛的讨账之路。演员在剧组中是弱势群体,付出的劳动本应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
古往今来,事业成败,均为诚信为本,立业之基。作为精神产品的电视剧,更要诚信为先。我相信公平与公正,比太阳还要光辉。朋友们,请告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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