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上舞蹈课,在一小时里我系了5次鞋带,让我又想起了他 .
听说他现在已是某个国家的议员了.在上届竞选总统失败后,成了该国议员,现正准备下届竟选.
他是我的初恋.大四的时候我们相识了.从毕业到走向社会我的世界观因他改变.跟他的恋爱从形式到内容对于年轻的我来说都十分陌生,因而令人兴奋和好奇。他是个有教养的华人,每星期都从北京飞到上海来看我,住在刚刚试营业的希尔顿酒店的玻璃窗前画着我的肖像等我。起初我挺提防却他,见面时不敢和他坐一张长沙发而从来都坐单人沙发,还要在10点半宿舍关门前赶回去。就这样他追了我一年半,连手也没碰过,但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因为他,到现在我也擦不好皮鞋系不好鞋带.他对我太好了,知道我想什么、喜欢什么,事事处处都想着我,无微不至.我曾经无意中说起看到别人有一块当时还很稀罕的时装表,他从美国特意寄给我,光寄费都比手表本身贵,里面夹着一张字条:岷岷,这个东西不贵,但是我觉得别的女孩有的东西你都应该有。后来,他破产了,重新回到餐馆里打工,一天打电话来说:“岷岷,我安了一个电话,就是为你安的,我要跟你说话。今天我挣了70块钱小费,我要把它全部打掉。”
多么好的人哪!多么忠贞的爱情啊!结果又怎么样?
再见面时他告诉我说"其实我没那么好,在感动你的同时我自己也被感动了,但我真没那么好,不得不消失了,对不起!”
男女之间有无数的理由相爱,也因无数原因分手。一切都已随风而逝,只有感动仍然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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