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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so做恶

(2006-01-21 00:10:23)
分类: 互联网观察
    kesoblog上做广告,引起了骚动,讨伐辩解交杂。
 
    感觉上有几个争议点:
    1.博客上是否可以做广告。
    2.Keso的广告是不是适合放在news标题下面。
    3.Keso“收广告费”之后的态度是否可取。
 
    标题列到这里,有点八卦的感觉,我先从keso个体的角度上探讨一下。
 
    博客上是否作广告,似乎不用回答,早就有人拿了美金了;keso把广告放在news标签下,应该说keso做法有些瑕疵,否则争论的也没有缘起;至于说keso收广告费之后的态度,既然在自己的博客上作广告,BSP(博客托管商)要是没有限制,摆不摆POSE还是随keso吧。
 
    迄今,我和keso只在搜狐的博客颁奖上见过一面,时间紧、人多没有太多交流,第一感觉keso是个不错的人,如果把keso当成一个博客作者,我选择宽容对待。
 
    刘峻要把keso摁下手印那一讲给孙子听,当成博客领域历史性的事件,对于事件的操作者,这样的荣誉感可以理解,也确实是一桩合适的买卖。
 
    问题在于,如果把上面三个问题放到一个行业的角度应该怎么回答?还会是同样的结论吗?
 
    让我区别keso做的和讯广告和新浪的广告有什么不同,实在找不出来,尽管keso的读者和徐静蕾的读者不同,这也只是类似新浪财经频道和科技频道的区别,而不是以信息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区别。
 
    以人为中心的传播,与以信息为中心的不同点在于,人为中心的积累能够形成信用,以至于你能够相信他,但最终能不能相信取决于价值制衡,而不是其他,在没有制衡的情况下,以人为中心的博客一样不可信,有制衡,信息为中心的门户同样也可信。
 
    博客是创举,把“门户广告搬到博客上”的博客作者获得利益回报是创举,但门户广告搬到博客上就不是创举,如果这一效果被BSP和博客们当成创举迅速扩张,能把广告做到让网民备受煎熬的中国互联网肯定也能轻松让大家谈博色变。
 
    难道博客真的只有传统广告这一条路吗?我怀疑。如果RSS等传播方式上再次被广告占领,所谓web2.0一万个优点恐怕也会掩盖殆尽。
 
    门户式广告顶多也只能是博客盈利设计匮乏情况下的权益之举,如果类似门户广告不能成为博客的盈利方式,博客价值靠什么兑现?是有些人说的依靠个人魅力的软公关吗?不厚道的方式我总是不看好,而且自发的定制用户会只需要用脚来投票。
 
    我赞成刘峻说的“博客盈利”是必然,但有时间问题,别的路也未必就行不通,你为什么不可以把博客当成消费品呢?
 
    从行业角度看,满眼急着挣钱的BSP,门户广告会过早误导他们以为找到了金矿,Keso有意无意做了恶。
 
    更新:刚发到刘峻博客上的Trackback跟踪信息就被删了,看来编辑很勤奋,刘峻让提意见,那就说一句,只要不是过于违规的评论,留着又何妨,如果控制的比新浪还严格,那是个什么2.0,何况删我这个跟踪信息,明显是望文生义。
 
    更新2:这一次发的Trackback,上次的又有了,这是什么问题,难道是刘峻同学说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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