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教科书中《红楼梦》作者的重大讹传
——曹雪芹是《红楼梦》全书的唯一作者,高鹗只是整理者
文/胥钢
我们从上学时所受到的教育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和高鹗。那时候有关的介绍说,曹雪芹只写到《红楼梦》前80回就去世了,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由于高鹗没有曹雪芹的生活经历,所以后四十回写的不好,有狗尾续貂之嫌。
当然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也是红学家们研究的结果,但是红学家们研究的前半段公布出来后,世人皆知,甚至写进了教科书,于是像我这样对《红楼梦》一知半解的人都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是两个人,就是曹雪芹和高鹗(想当初上学时背四大名著的作者是两个人的还很麻烦呢)。
当然现在也许在红学界早就对此进行了更正(不知是否真的进行了更正?),但我想大多数人都不太知道《红楼梦》的作者已更正为曹雪芹一个人了。所以我认为在此要借红楼热,有必要对《红楼梦》的作者进行一下普及性的澄清,以免下一代的小朋友对我国四大名著的作者再存在错误的认识。
我也是最近才重看《红楼梦》书的时候发现的。下面摘录如下:
在春风文艺出版社所出“珍本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红楼梦》中,由赵文增所著前言中说:
“曹雪芹的《红楼梦》,约在18世纪中叶,首先以手抄本方式问世,据说当时有的抄本在庙市出售,一部竟达数十金之高。三十多年后,由程伟元、高鹗二人收集各种抄本,认真进行整理编辑,于乾隆56年(1791年),首次用活字版印刷发行第一部一百二十回全本《红楼梦》(称程甲本)。······
值得提及的,是一百二十回乾隆抄本的发现,澄清了由胡适倡导多年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的误解。因为乾隆抄本的抄定时间,最晚也不能晚于程本印制的时间,即1791年或1792年,或者略早于这个时间。但是现在还有人坚持说后四十回是‘续书’,也可能是另外一人所续。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有一条消息,我们感到宽慰,那就是俞平伯老先生晚年也不再坚持前八十回为原著,后四十回为续书的看法。在1980年第二次脑血栓发病稍有康复之后,俞老伏案写下两段文字:‘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腰斩’‘有罪’‘保全’‘有功’,而且又是个‘大是大非’问题,就语意表述说,再精确不过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判断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唯一作者,高鹗是整理者。
我估计红学家对此永远有争论,要不他们怎么成了红学家呢。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来说,看的是小说,受的是感染。欣赏的时候如果觉得《红楼梦》是两个人所著,那么看到后四十回的时候,就会受到后四十回是另一个人所写,可能不会忠于原著的心理暗示,看书的感觉就会受到影响,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
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读者而言,《红楼梦》的作者只是曹雪芹的意义在于,对这部中国名著的欣赏感觉是完整和统一的。希望教科书中或其他的舆论媒体尽快予以纠正这个错误,以免贻误下一代或影响大家对《红楼梦》的欣赏感觉(当然如果早已进行了更正,那么我的这种提示就算作对像我这样的半红盲的提醒吧)。
同意就
我的文章导读:
《每个人都应心怀感激地生活》
北京人相对其他地方人来说是最不排外的
〈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友谊〉
《现代女性的困惑及解决办法》
《妥协与底线原则是夫妻关系调整的关键》
《人类文明史就是女性的被压迫史》
〈强奸改变了男女关系史〉
《性是爱的源动力,没有性就没有爱》
《性只要相对满足就好》
〈女人天生缺乏安全感的原因〉
〈花心是男人的本性〉
女人不可能做男人的知音
点击进入:胥钢博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