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就想与人分享她的美
[1]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1秒钟,喜欢上春春也就是在她眉眼间的一瞬,很难想象还需要什么理由。
一想起她,就会微笑。我常在上班的路上回忆起她可爱的样子,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每天在路上走着也很开心,因为春春的一切让我觉得生活变得轻快而充满温馨。
也许是最近我才总结出这种爱与喜欢,相对于对老公的爱有什么不同——
喜欢老公,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以中国人自古以来内敛深沉的爱来讲是不会与外人道的;但喜欢春春不同,非常想与人分享。我有个女同事,我想让她晓得春春的美好,虽然时至今日、屡战未果,但一有春春的东东我依然想与她分享,这种与人分享的快乐,不身临其中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2]也有人说,今年再举办超女,玉米们还会看吗,别人我不知道,我答:会。
理由有很多,喜欢一个人是复杂的,我想在这次超女比赛上多看看,多想想,我到底喜欢春春什么,喜欢春春并不排斥对其他人的喜爱,有人管这种爱叫博爱,没错。
有时在生活中多接触些事物,也许更能深切地体会到、领悟到最初的感动缘于什么,而有些东西不是你想避免就能避免的,如果真的深沉的爱着一个人,外界再华丽也会不为所动,如果你爱的理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你还担心什么呢?
[3]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自己的品位与眼光。
以前喜欢的歌手和明星很多啊,大都是两三个月,过去也就算了。但春春不同,还曾为一些小事为她内伤。曾为她快乐而快乐,也为她在梦想道路上所走的艰辛而伤心过;想不起哪个粽子说以她的性格会华丽的转身,为了这个自己曾经那样的不甘与难过,一个没有影的事都能让我内伤,我嘴上说不会,心里确在敲鼓。如果她能象菲一样,在辉煌过后有个快乐美满的生活,我也认可,但我不希望是些别的什么理由,我曾是那么爱的她可爱的样子,喜欢她的声音,一曲《蓝天》曾让我激动不已,《Let’s get loud》的演绎在我心中是经典,喜欢她的才华、她的激情、她的演出……
我知道我的内伤是不舍与不甘的矛盾的结合,也许自己太过多愁善感,过虑了。
想写很多,但明天是个新开始,前进道路上,埋藏心中的阴影,前行中,依然明媚、依然伴着春春的歌声,想起快乐也许就在自己一念之间。
200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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