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如幻的残奥会开幕式想必大家都看了,它也正式拉开了北京2008年残奥会的大幕,为了保证残奥会比赛中尽可能公平、公正和安全的竞争,要对参赛选手的残疾情况和运动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具体参赛项目的标准将功能障碍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运动员分在同一个级别进行比赛。本次残奥会将进行20个大项的比赛,但因为分级的原因,将产生471枚金牌。
下面把残奥会运动员的级别划分详细介绍一下:
参加残奥会比赛的残疾人类别:
视力残疾
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肢体残疾者。
残疾人基本分级(体育比赛)
视力残疾(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
脑性麻痹(CP-ISRA):分为8个级别,1-4级(坐椅子参赛)、5-8级(不坐椅子参赛)。
脊髓损伤(ISMWSF-IWAS):分为8个级别,1A、1B、1C(四肢瘫)、2、3、4、5、6(截瘫)级。
截肢和其它肢体残疾(ISOD-IWAS):截肢分为9个级别,A1-A9级。
其它肢体残疾分为6个级别,L1-L6级。
分级内容
运动项目级别:根据运动员参赛的运动项目,按标准对其进行运动分级
参赛最低残疾:确定运动员是否符合最低参赛残疾标准。
运动项目级别状况分类
为保障分级的准确、真实,还要对其运动项目级别状况位置进行分类,运动项目级别状况
有以下几类:
1.未被国际分级组分过级的新运动员需在比赛前分级,有的需要在赛时再复查(N)
2.虽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但有待赛前或比赛时复查(R)
3.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并被确认(P)

对残疾人运动员进行医学分级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分级将通过医学及功能评价、运动功能测试、赛场观察完成。那视力残疾来讲,具体分为3个级别,B1级为全盲,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B2级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B3级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度。
肢体残疾根据运动功能障碍及各单项分级规定进行分级参赛。就拿游泳项目来说,肢体残疾分为S1到S10级,视力分级是从S11到S13级,S代表Swimming,是游泳项目的缩写。在肢体残疾的运动员中,S1到S10级可参加自由泳、蝶泳、仰泳、混合泳这四个项目的比赛,S1到S9级可参加蛙泳项目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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