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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真论政:公安,你为什么对歹徒还心存敬畏?

(2005-12-10 11:26:20)
分类: 时诤之言
11月9号的老窦聊吧里援引了《 大河报》马廷刚的《派出所何以成了歹徒想走就走的地方?》一文。该报道尚存争议,但这类事件确实是在一些不发达的地方普遍存在的。
我们需要揭开这层面纱,其实事情很简单,我们通过层层拗口的说辞只是为了说明不应该而已嘛。把暴徒冲击公安机关都意想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到是把事说小了。
我在县城读高中的时候,对这种事是屡见不鲜的。歹徒到学校“ 手持一尺多长大刀、深夜暴打学生”,然后学校领导或者其他人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报案,然后所有人都带到公安机关讯问,然后分清是非,被打人离开。被打人离开后,本应接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至少监禁几天的歹徒,一般来说马上也会后脚跟着大摇大摆的离开。
这就是我要说的为什么暴徒冲击公安机关抢人到是小事了,象我以上所说的公安机关对歹徒如此的敬畏,才是我们社会发展和国家稳定的最大障碍和最大隐患。
而敬畏的背后直接呈现出来的就是官匪勾结的道道黑幕。其实所谓的歹徒,所谓的匪,也只是官怂恿下的产物而已,而匪正是官获得非法收入、升官发财的一个重要来源。
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沸沸扬扬的传着这样的故事,是否准确已经不可考了,但当时激起的义愤是很令人吃惊的。说公安部门每年都有一个硬性规定就是要破获多少起案件,抓捕多少个罪犯。结果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上面的指标,就从原来犯过事的又没有什么后台的人那里随便抓过来几个充数,而对那些有后台的却谄媚的要死要活。我就不明白了,没有案件却要去破案,没有罪犯却要去抓人,这是什么意思?放着该抓的不去抓,现在没有罪的却给捏造罪名,这又是什么王法?
在地方上,很少有歌厅舞厅洗头城等娱乐场所很少有跟警方没关系的,更甚者这些娱乐场所的后台甚至投资者都都是当地的警方干部,如此下去国何以国,安何以安?
中国的贼是很多的,这个谁也不能否认,那是小偷小摸的行为,难以禁止。中国的匪也有,新疆的恐怖分子就可算是一例吧,反国家反社会的,也无话可说。可是中国乡野和城市街头的小流氓和红遍全国的色情娱乐业泛滥却很难说是土生土长,自然发育来的。这无一不是那些吃着官饷的硕鼠们给催生出来的。
有效分割官员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已经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最严峻问题。而官员利益与邪恶势力的共同利益尤其值得我们去严厉打击。否则,把共和国葬送的不是国外敌对势力,而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这些道貌岸然的为人民作牛作马的公仆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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