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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坛“流星雨”和“追赶秀”

(2007-10-26 12:47:41)
标签:

体育/竞技

女排联赛

分类: 博客杂说
 

“整治裁判”刻不容缓

 

南部主场出现“流星雨”,

广东主场出现“追赶秀!”

 

本年度全国女排联赛,连续出现了南部对四川、广东对河北的“裁判引发无序事件”,事件经过因没有官方和主流媒体报导,在此不必多说过程,但是有一点球迷心知肚明的,那就是,裁判问题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节了,排管中心不能坐视不管。

 

从体制上讲,专业的球队,业余的裁判,这是无可奈何的体制问题。

全国所有省市区和军队排球队,都是专业的,而裁判几乎全是业余的,尽管有的省区配了专职等级裁判,他们还兼有其它任务,因此,裁判员的待遇升迁,与其裁判业务道德表现关系并不太大。换句话说,裁判员当裁时的业绩,与所在单位有些风牛马不相及,有许多脱节和真空。

 

凡事监督不力,管不住了就容易出问题。

这有如“反腐倡廉”一样,天天反,天天还有贪官出现。

“廉”能用“倡”来解决吗?看来不行,必须伴随着铁的纪律和处罚制度。裁判也一样,他们的职业道德也不能仅依靠“提倡”来维持,必须有铁的手腕。

所以,看了球迷“开心”写的《“裁判事件”》和“台山球迷”写的《“围攻裁判”》贴子,可以认定一点,那就是先有“裁判出错”,才有引发事件发生。

 

现代的裁判是难当的,因为所有比赛录象记录在,就是铁的证据,这是谁也跑不了的。不信,重放比赛录象,多角度慢放争议的比赛过程,“出错”与“不出错”是骗不了人的。

但问题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你可以归结裁判是属于“水平问题”,却又难于归结是“道德问题”或“黑哨问题”,你可以怀疑他,却难以定性定案。除非他肯自首坦白!肯低头认错。

 

所以,接下来,运动队可能就吃大亏了。

服从裁判是天职。

裁判是排坛法官,具有现场绝对的、至高无上的裁量权。

明明可能是裁判出错,运动队比赛中也只有场上队长可以申诉,无论裁判解答有否有理,你都得认,但不能有所表示的,否则黄牌伺候。

所以,南部球迷不满而扔了主裁判的矿泉水瓶,河北的教练队员赛后找主裁判论理,都是无济于事,都属于“错误和不良行为”。

 

这正如生活中,好人捉了坏人小偷,却不能打他,打他即错,打死一样成死罪。

所以,运动队一定要有这根弦,否则,只能把事情闹大,这种事注定运动队只能吃亏,只能打断牙往肚咽。

捉住小偷送警局,对裁判不满也只能按级向上申诉。因为这是游戏规则,也是法律规定。

 

相信有关运动队,有关裁判员,有关部门都盯着排管中心吧?如何处理呢?情况不明说明处理难度极大。

 

事情既然是由裁判有错引发的,因当首先整治裁判,其次才是教育球迷球员。这样才能服天下球迷,否则,仅强调运动队和球迷责任,不但显失公正,还可能引起更大潜在危机和爆发。

如果裁判是否有“黑”一时难查,那么,对引发比赛效果不良的主裁判,是否可以“停裁处罚”,就如运动员“服药”一样,不管有意无意,只有查实有“真错”,就停赛、取消资格。这样,不是更公平、更能服人?

 

中国正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国排坛也必须建设和谐排坛,因为,08在即,更大的考验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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