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公关:李宁没有赢 阿迪没有输
(2008-08-11 2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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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宁腾空而起,一路飞奔点燃火炬,很多人以为这是李宁品牌的一次胜利,北京奥运会花着阿迪的钱,扬着李宁的名。
实际上,李宁没有赢,阿迪没有输。
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品牌代言人与品牌的关系说起。
使用品牌代言人的三个动机
- 注意力获得
- 辅助沟通
- 偏好嫁接
一,注意力获得
所有的老虎看上去几乎都是一样的,而很少有两个人看上去完全一样。这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也许不是。但是从人眼到人脑中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此的。人在分辨人的区别上有着超群的天赋,有天然的敏感。
所以,利用人画面的构成要素,在注意力获得上比其他要素更有效,选择代言人的第一个层次的需求是注意力的获得。假定我们做个静态测试,一组广告图摆在一起,其中一个画面是有肖像出现,会自然的成为视觉的焦点。
当所有图案都存在肖像的构图要素,你最熟悉的人会更容易成为焦点。这也是企业热衷于请名人的目的之一。
二。辅助沟通
企业使用代言人的第二个动机:辅助沟通。当企业要传递品牌精神和主张的时候,往往会发现,与讲功能不同,情感与精神层面的主张很难被有效传递,因此寻找辅助沟通要素变得必须。
加入企业想表明自己的品牌很叛逆,写一大堆文字还不如放一个罗德曼的肖像(前提是罗德曼依然存在于公众视野)来得直接。
这个动机下,有时候企业会使用非知名代言人。因为如果某个非知名代言人身上有某种特质(或者属于某一类人,而社会对这类人有粗略感性的认知),那么选择先推广代言人形象,再把该形象用于诠释品牌,依然比直接诠释品牌经济。
三。偏好嫁接
企业使用代言人的第三个动机就是偏好嫁接,翻译成中文就是爱屋及乌。这个层面的考虑,与第一个动机并不相同。
体育品牌里面大量充斥这样的行为。nike,adidas的知晓度并不亚于乔丹科比们,但是他们依然会热衷于签下一个又一个明星,在于希望通过消费者对于这些明星的偏好,嫁接到自己品牌身上,进而形成销售力。“铁打的品牌 流水的明星”每个明星都是在一个阶段,为这个品牌赢得自己粉丝的偏好。
回过头来说李宁和阿迪。
李宁确实在开幕上上赢得了相当高的关注,而这种关注其实无助于李宁品牌,也无损阿迪品牌。
首先李宁和李宁品牌的代言关系是割裂的。熟知李宁的人,和消费李宁产品的人,并不是一个群体。而且按照体育品牌对代言人的典型需求来看(偏好嫁接),李宁也不适合出任李宁品牌的代言人。所以基本上,这事和李宁品牌没有关系。
其次阿迪和李宁并没有直接竞争关系。阿迪甚至应该会欢迎李宁自称为“中国的阿迪”,以“真正的阿迪”和“中国的阿迪”合击nike。当然,李宁不会干这事。
李宁会不会推出一个产品线,比如“奥运飞天”系列产品,用李宁作为代言人?如果阿迪不反对的话,在局部市场上存在这样的可能,但是这只是非常局部的玩法,而即使如此,作为奥运赞助商,阿迪依然掌握先手,随时可以掌控局势,毕竟,李宁当时穿的是阿迪的运动装备。
所以,这个在公关人看来的巨大事件,实际上,其真实影响力很弱。
当然,如果从公关的生意角度,鼓吹鼓吹让客户掏出更多的预算,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和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