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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作电子商务的人,无论成功与否,都是值得令人尊敬的,因为他们确实在干一件伟大的事情;同时,无论成败,他们都是卑微的,因为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和传统接合太过紧密的领域,永远不可能获得太多关注,不可能成为一个时代的英雄。
尽管曾经在电子商务公司有过不短的服役经历,和以前的观点一样,我更愿意高举高打,说一些虚头八脑的话,而不想就其中的具体细节阐述过多。
中国电子商务的伟大,在于他可能会帮助中国社会构建信任,这种信任在中国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中国人无神论者居多,天不怕地不怕,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只可能信自己,最多可能信一些关系,信家人和血缘,但是绝对不相信他人与社会,不相信契约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也没有建立良好的契约保障机制,一个人欠你钱,恐怕一个讨债公司会比法院更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电子商务启航了。作为整个商业行为的枢纽,电子商务企业基本上把所有的事情都揽了,担心供应商不会及时供货,要构建一套资源关系;担心配送者不能保障服务质量,甚至需要自己建配送队伍;担心用户不能相信先付款后取货,所以必须是货到付款;担心配送人员带收费会卷款潜逃还要制定额外的风险控制措施。当然这其中有做得比较巧妙的公司,如我曾经服务的公司,硬生生的培养出用户的消费习惯,但是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的。不管是走哪条路,电子商务公司都承担了太多社会的责任,所以就算这个企业最终未能成功,至少,他是在为这个社会建立一种基于契约的信任作出了贡献。
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群人努力的结果了,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上支付,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先付费后付款,越来越多的人在送货稍有延迟的时候也不会惊恐万分害怕被骗。这些给电子商务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业务拓展的空间,同时也大大缩小了社会的交易成本。看看最近的调查和5年前的调查,用户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甚至大胆的揣测,这群人在现实交易中也是更值得信赖的一群用户,倾向于信任他人的人,其实也是更值得信赖的。
但是电子商务干的事情,确实都是脏活累活,所以他们永远不可能象网游,sp,搜索一样那么光彩夺目,一个企业的估值,绝对是和他的光鲜程度相关的,最脏最累的b2c的估价是最低的,象joyo,当当,如果要卖,绝对卖不出太好的价钱,而c2c相对光鲜一些,价格要高一点,所以eachnet能卖一个多亿,taobao能卖3.6个亿,但是这些与搜索什么的比起来,都不值得一提。
所有在电子商务领域执著拼搏者,都是值得钦佩的,以这些人的智慧,去作其他事情,未必不能呼风唤雨,中国真正对互联网用户及其行为有精深理解的,并不是那些门户的人,而是这些苦哈哈干互联网的人,因为每个用户的反馈就决定了自己的收入,而且其中很少象sp那样的坑蒙拐骗,或者是忽悠广告主的行为。我们看到那群作门户的人都试图去作电子商务没有一个成功的,但反过来假设,让这群作电子商务的人去操盘一个门户,绝对不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