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私利、随意污蔑抹黑市场主体的青岛工学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私利、随意污蔑抹黑市场主体的青岛工学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社会科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丁新正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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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学院快递纠纷“受黑恶势力干扰”?警方通报
2020年11月08日来源:胶州公安
据山东@胶州公安 微博11月8日通报,近日,青岛工学院与菜鸟驿站青岛工学院物流中心店因收发快递发生矛盾纠纷,针对校方告学生书中提到的“受黑恶势力干扰”问题,胶州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近期,菜鸟驿站青岛工学院物流中心店负责人郭某(男,28岁,胶州人)在经营校内收发快递业务时与学院有关管理人员产生矛盾纠纷,期间,郭某打电话进行言语威胁,经公安机关调查,未发现郭某有涉黑涉恶问题。
针对郭某语言威胁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治安处罚,对学院有关责任人,建议青岛工学院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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