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北京出现了新发地疫情,尽管事发突然,形成危机,但在大数据的追踪辅助之下,北京的这场疫情很快被很好地控制住。
这场新疫情暴发后,有一个消息称,自疫情爆发以来,包括新发地在内的所有蔬菜批发市场,都禁止了无法追溯的现金交易,全部用微信和支付宝,政府通过电子支付,掌握了新发地交易人数有约35万,近两周的高危人群有4000人,初期咽拭子筛查出阳性有50多人,之后还在进一步不断扩大检查范围。
这个消息出来以后,微信和支付宝都出面否认,称没有向政府提供交易数据。微信和支付宝紧急声明的用意不难理解,未经用户许可就提供了用户的支付信息,这涉嫌侵犯了个人隐私。我们现在出行交通必用的健康码,本身就起着监控作用,只要你扫码,就被记录下个人行踪。
电子支付的可追溯性是一支双刃剑,在面临重大安全事件的时候,能够精准地锁定高危人群,对防止疫情扩散起到重大作用,但在平时又是对个人隐私的伤害,这不仅仅是微信和支付宝的问题,而是整个移动互联网的共性问题,现在手机记录了你的社会关系,天眼摄像头记录了你的行踪,电子支付记录了你花过的钱,宾馆前台记录了你住过的酒店……
我们每一个人仿佛都在信息社会中裸奔,比如我们每个人都接到过保险,贷款,买房,买车,儿女教育等等“贴心”电话,对方可能不仅能丝毫不差的报出你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还清楚你最近在淘宝网和京东上的消费记录,真是神乎其神。
加上如今很多APP都要求获取位置、通讯录、相册等个人信息,因此公民对隐私暴露,表现出来的反对和紧张是不言而喻的。今年5月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已经开始在苏州、深圳、成都、雄安新区这4个地区试运行了,数字货币有绿色、环保、不会丢失等众多好处,但可以被追溯,依然是公众最大的担忧。
现在政府对电子支付个人隐私保护的基本思路是——可控匿名。无论是阿里、腾讯,还是商店、医院,甚至小卖部,在他们所记录的支付信息中,对顾客身份信息是加密的。简单说,商家只知道有个人在几点几分买了个什么东西,但这个人是谁并不知道。
再比如说人流监控,比如某天晚上6点半的时候,涌入上海外滩的人数超过了平时的2倍,那今晚就很可能发生拥堵踩踏现象,于是提前进行疏散,但具体哪个人去了外滩,监控部门并不知道,他们知道的只是人数,这就叫对身份的脱敏。这些都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但当某个人涉及到公共安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时候,公安部门就有权解密数据,查阅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这就是“可控匿名”的含义。
科技越发达,隐私就越少,我们的隐私还如何保护,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值得每一个人认真思考和讨论。这不是杞人忧天,如果不解决公民隐私权法治保护的问题,大数据的滥用后果令人担忧!建议政府明确出,剥夺公民隐私权的具体场景和级别,将之法律化和规范化,杜绝侵犯公民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