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五年开始血统汉化政策
(2019-03-31 03:16:48)
标签:
历史文化教育旅游育儿 |
洪武五年开始血统汉化政策
明会典卷141刑部十六《律令·婚姻》:蒙古色目人婚姻: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这条又被许多人断章取义只看第一句不看最后一句。认为是明朝的粗暴恶政。“禁止自相嫁娶”,但是还是有后门的,“务要两相情愿,中国人不愿意的不在禁限!”
前一篇:钦察人
后一篇:神都——神州大地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