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亮执法证执法,何错之有?事件处理要合乎情理法
(2018-08-06 18: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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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查室干部阜平县交警检查警务站执勤人员时评 |
要求亮执法证执法,何错之有?事件处理要合乎情理法
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教授
河北省委督查室干部要求阜平县牛角台警务站执勤人员亮执法证执法,何错之有?事件处理要合乎情理法,否则我将误导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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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省委书记的“省委干部事件”,有结果——
前几天河北省委督查室干部与阜平县牛角台警务站执勤人员发生纠纷的事件,有了新结果。
5日新华社报道,针对这一事件,河北省委办公厅近日向全省发出通报。通报称,省委督查室干部刘英林、郭顺鹏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办公厅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省委机关。
河北省委办公厅在通报中要求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文明规范执法,热情周到地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这一事件发生于7月30日。之后,河北省委王东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
7月30日19时左右,在河北保定阜平牛角台检查站,河北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干部驾车经过检查站时,拒绝接受交警检查,并向民警索要证件,随后视频被上传至网络。视频中,两名男子自称河北省委干部,与警务站执勤人员发生纠纷。
8月1日,河北省委办公厅对外表示,纠纷发生后,王东峰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责成省委办公厅会同省纪委、省公安厅和阜平县委组成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政事儿News”注意到,同时,保定市委也责成阜平县,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