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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两位出家法师被当地地痞流氓纵火烧死
(2018-07-25 19:17:09)
难掩悲愤
悲愤难掩
沉痛哀悼果空法师、常诚法师
亭亭菊一枝,高标矗劲节;
云何色殷红,殉教应流血!
——弘一法师
骇人听闻:
根据多方信息,大致梳理出这起骇人听闻的焚寺杀僧暴行的经过。四月十五日(农历二月三十日),南昌市长寿寺遭到歹人纵火,寺院内常住的释果空法师和释常诚法师不幸遇难,被烧得只剩下一只手,现场惨不忍睹。施暴者秦建强在纵火过程中也被自己携带的汽油烧死。秦建强,秦胜村无业游民,有过前科,是当地的一个地痞流氓。2016年3月,不是佛教徒的他,强行入住长寿寺,在寺内肆意辱骂信众,殴打僧人,胡作非为。寺院多次报警,当地湖坊镇派出所多次接警,做过两次笔录,但始终无法驱离秦建强。果空法师多次向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寻求帮助,阐述了寺院的危机和僧人的不安,但始终无法解决。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早在2013年,长寿寺就发生过多起盗窃案件,其中一起案件还上了很多网站的新闻报道。
近些年,佛教界屡屡出现拆寺驱僧的事件,而这起发生在南昌长寿寺的焚寺杀僧事件无疑是性质最恶劣、后果最严重的。这些年,教界有一个现象,很多原来住小寺庙的僧人,纷纷迁到柏林寺、平兴寺、东林寺这样的大寺院了。站在大寺的角度,这是丛林兴旺的标志。而站在佛教全局的角度,这恰恰反映了佛教僧人生存环境的恶化,因为小寺庙住不了了,才纷纷撤退到大寺。南昌长寿寺焚寺杀僧事件,是小寺庙生存环境恶化的一个典型代表。长此以往,佛教将在暴力恐吓的威胁下,一步步退出社会基层。自身生存都成问题,何谈弘法利生?
2017年8月26日,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其中“第七章宗教财产”内容规定:
第四十九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对依法占有的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对其他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第五十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在《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公布半年后,依然发生了焚寺杀僧的恶性案件,暴露出某些政府基层部门处置不利,甚至渎职的问题。
雪相法师:
今日看到这一切,实在令人震惊,作为僧团之中的一员,见到自己的皈依处——住持三宝,遭受灭顶之灾,我深感忧虑与不安,希望大家都尽一份力,为佛门大众争取一份安全与安慰。
杀僧毁佛,在这个法制年代,你们敢相信吗?佛弟子们,你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筑起“高强”与“电网”,用热血保卫战自己的家园,守护僧宝的安康。如果僧人也没有了保障,佛法即将灭亡。警钟长鸣!南无阿弥陀佛!
请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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