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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华社发了一篇低劣的稿件,充当了不智不耻的角色

(2016-10-19 1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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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华社发了一篇低

王宝强

马蓉

离婚案

这次新华社发了一篇低劣的稿件,充当了不智不耻的角色

重庆 丁新正 法学教授

 

不知新华社这次动了那根筋,不顾自己是党和政府喉舌的身份,批王马离婚案“炒作家丑 令人不齿”。

在我看来,这次新华社的作为,才真正让人不齿。

第一,这次新华社的表现很不自重。民间的婚姻,无论是明星的,还是平民百姓的,离婚结婚、吵吵没闹闹,那是正常的民事行为,你新华社来搀和什么?在我看来,新华社不顾自己是党和政府喉舌的身份,充当一个街头小报道的滑稽角色,随意介入民间的离婚案,让人不齿。

第二,古言云:“凯撒的归凯撒,民间的归民间”。在人民法院没有判决王马离婚案之前,新华社发这篇质量低劣的文章,以新华社的影响力,是在违法干预司法,属于违法行为。

第三,有失公正、中立。新华社,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一家媒体,你有什么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来片面的搞媒体审判,你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吗?你有审判的权力吗?不讲事实,不讲证据,有失公正、中立,你将遭到读者唾弃。

第四,在新华社的这篇低劣文稿中,妄谈什么“我国传统道德”,殊不知,新华社这次发的这篇稿件,缺乏的恰恰是君子不妄言他人恶的“传统道德”“传统美德”。妄言者,是在假借王马离婚案炒作者自己, 这个作者更“令人不齿!”

 

 

链接:

新华社批王宝强离婚案:炒作家丑 令人不齿!

2016-10-19 南京日报

昨天,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新华社1018日发文《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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