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渝”考
(2015-12-31 02:33:15)
标签:
“豫”“渝”考历史教育训诂文化 |
“豫”“渝”考
习得堂主人 丁新正(重庆社会科学院教授)
豫,是《周易》六十四卦中第十六卦。豫为戒佚之卦,在五形中属木,有雷地豫、震上坤下之意,在周易算命中,可以根据豫卦来进行测算。
豫卦阐述了干任何事情只有由于豫备才大有益处的“由豫,大有得”,以及由于豫备,一个国家才能永远不会灭亡的“恒不死”。最后又阐述了由于某些豫备就绪之后,还可以改变与某些国家原来签署的盟约的“渝”盟,并申述了这种“渝”盟行为无罪无祸的“无咎”。(参见“豫解释,有道词典”)
豫yù(形声。从象,予声。本义:大象),是个多义词。
豫,象之大者。——《说文》
豫焉若冬涉川。——《老子》。范应元注:“豫,象属。”
地名。豫州,古九州之一。其地包括今河南省和湖北省北部。
指通豫南。——《列子·汤问》
今河南省的简称。因古为豫州地而得名。
改变,违背(多指感情或态度):忠贞不渝,至死不渝。
渝盟(y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