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现象背后有宗教极端势力影响
(2015-10-13 2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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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现象背后有宗教极端势力影响
凤凰网:对于大多数受感染的人群更多是采取教育引导,我在南疆采访时也听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对受宗教极端思想感染的幕后力量仅靠教育是很难遏制的。
熊选国:教育劝导是必要的,而且很重要,但仅仅靠教育,靠劝导,很难遏制。
2013年“6· 28”案件后,我到案发地和田县罕艾日克乡镇,与宗教人士座谈,谈到要不要留大胡子、要不要蒙面的问题,实际那时宗教人士自己的妻子也是蒙面的,我就问他到底什么原因,他认为“这是宗教义务”。那种情况下,要去做群众工作,根本不听你的。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参照其他各个国家的经验,我们感到,新疆的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这种表象背后就有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
宗教极端势力强迫、煽动、胁迫年轻人留大胡子、妇女穿戴蒙面罩袍,横加干涉群众日常生活习惯,一方面在于宣扬非此即彼的“两分法”,鼓吹这样做是穆斯林的义务,甚至标榜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的穆斯林”,灌输对所谓“异教徒”,也就是其他民族、其他宗教信仰群众或不信教群众,那种强烈的隔膜感和不信任感;
另一方面在于将其作为对抗政府的一种标志,一种软对抗的标志,营造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氛围。
这种现象决不能与正常宗教、风俗习惯混淆。它的表象背后隐藏的本质是宗教极端势力灌输宗教极端思想,显示其活动力量,营造宗教极端氛围,制造民族对立,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目的。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不能切断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蔓延渠道,就会纵容宗教极端势力横行。
为什么因此打击处理极少数人?打击的主要是强迫煽动组织蛊惑他人者;是威胁、恐吓、殴打不留大胡子、不穿戴蒙面罩袍的人。对这些人,要依法打击处理,这种人对社会已经构成危害,他不是自己蒙面、自己留胡子,而是以宗教的名义强迫、煽动、威胁其他人,在社会上制造一种压力,必须打击处理。也只有对这部分人打击处理了,才能把整个社会面扭过来,不然光教育社会上那些穿戴蒙面罩袍、留大胡须的普通民众,没有用的。
通过严打、教育双管齐下,老百姓的认识有很大转变。我今年在和静县,和一个原来留大胡子的人聊,他从2008年开始留大胡子,并要求妻子穿蒙面罩袍,就是听了宗教极端势力宣扬的这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和穆斯林的标志”,态度很顽固,做他的工作做不下来,严打期间通过教育,才转化过来。
凤凰网:
关于治理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现象,过去我看都是各地有一些政策,但一直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无法可依,也是地方工作面临的一个困境。乌鲁木齐年初立法禁止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会不会推广到全区层面?
熊选国:这一次乌鲁木齐市立法治理蒙面罩袍问题,整体很平稳,实施3个月,发现穿蒙面罩袍的只有12个人,经过批评教育都悔改了。群众怎么赞同认可?实际上经过2013、2014年的暴恐案事件,包括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爱国宗教人士,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也转过来了,认为长此以往,会毁掉维吾尔族。现在认识比较统一了,去年12月,自治区修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把“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不得胁迫、强制他人穿着宗教极端服饰、佩戴宗教极端标志、标识”等主要内容写入,修改后的条例满票通过。
凤凰网:
对那些受此思想影响的普通民众,你们怎么做解释工作?以什么理由说服不让穿戴蒙面罩袍、年轻人不留胡须?这个很容易被冠以干涉别人着装打扮自由。
熊选国:我注意到网上这些言论了,新疆的实际情况,就是我刚才上面讲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跟老百姓解释:
第一,《古兰经》里没有说穿蒙面罩袍、留大胡子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也没有作为区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标志。我们的爱国宗教人士,用《古兰经》中的教义批驳宗教极端势力的荒唐说法,向穆斯林群众阐述伊斯兰教正信内容,增强权威性、说服力。
第二,这也不是维吾尔族的传统,甚至违反了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维吾尔民族历来有能歌善舞的传统,穿那样的衣服怎么跳舞?所以我们从维吾尔族悠久的历史、多彩的文化入手,告诉老百姓,蒙面、穿罩袍根本不是维吾尔民族的传统服饰,新疆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宗教极端势力鼓吹妇女蒙面、穿罩袍是要毁掉民族传统文化;向群众讲明白,政府尊重并鼓励各族群众穿着佩戴体现本民族特色的服饰。一般都是家里长者去世之后,才留胡子。按照维吾尔族的传统,长者在,年轻人是不留大胡子的,否则视为一种不敬。
第三,我们讲不是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留大胡子的都是宗教极端分子,但从我们实际掌握的情况,这种现象背后有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我们把法治宣传常态化,向老百姓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楚宗教极端势力的险恶用心,用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典型案例事实教育群众认清宗教极端势力这样做的本质,引导大家知法、懂法、守法。
第四,我们向妇女们宣传,穿戴蒙面罩袍不利于女性身心健康,容易得呼吸道、皮肤等疾病,也不利于社会管理。还通过干部讲政策、群团组织讲风尚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五,穿着蒙面罩袍是国际上许多现代国家包括伊斯兰国家所不允许的。法国和比利时2011年立法明确禁止,埃及、阿尔及利亚、约旦、黎巴嫩、土耳其、叙利亚等都不鼓励女性穿戴蒙面罩袍,有的还明令禁止;中亚国家也采取多种方式对穿戴蒙面罩袍的行为予以限制。
中国有句俗语,魔鬼出现时,往往装扮成天使。宗教极端思想是一种强力迷幻药,在其毒害下,有的人痴迷“殉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时往往顽抗送命,唯恐不死,有的甚至一家子全成了亡命之徒。如,2013年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前的“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暴恐团伙首犯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带着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打着黑色圣战旗帜,一起自爆身亡。
宗教极端势力只是借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教义,目的是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制造民族分裂,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它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强烈的政治性,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歪曲宗教信仰为政治纲领。二是强烈的排他性,恶意发挥、扩大宗教教义中具有排他性的内容,煽动宗教狂热、激化民族矛盾,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都当作“异教徒”,对“异教徒”戏弄、嘲讽、孤立、恐吓,甚至残害。三是强烈的暴力性,即所谓的“圣战殉教进天堂”,采取暗杀、爆炸、暴乱等反人类的暴恐手段,残害各族群众,制造民族对立,推翻政府、分裂祖国。
在新疆,伊斯兰教发展传播过程中,一些宗教教义教规逐渐融入到信教群众的衣食住行、文化节庆、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中,一些生活习俗打上了深深的宗教烙印,如起名、割礼、依法领结婚证后以念“尼卡”证婚、给亡人站礼、送葬、过乃孜尔等。宗教极端思想借用宗教名义,把这些伪装混杂一起,信教群众难以区分,朴素的宗教感情被蒙骗了。你要去治理,人家说你是干涉风俗习惯,甚至跟民族宗教问题扯在一块。比如,宗教极端主义鼓吹不能领政府证件,念“尼卡”就可以结婚,念三个“塔拉克”就可以离婚;穆斯林男人要留大胡须,妇女要穿蒙面罩袍等等。说这些都是为了民族、为了宗教,是宗教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宗教信仰,成为真正的穆斯林。当政府治理这些行为时,他就造谣说政府干涉民族风俗习惯,新疆没有宗教信仰自由。
对这些问题怎么看,关键是应该怎样把宗教极端思想从宗教中剥离开来,既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又能有效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这就有一定的难度。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形成了一个工作意见,区分了民族习俗、合法宗教与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明确了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明确了打击目标,预防的重点,澄清模糊认识,逐步统一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