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有关方面再请斟酌 “警察枪指女子事件”警察无实质错误
(2015-09-22 07: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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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有关方面再请斟酌警察出警将无所适从时评 |
“警察枪指女子事件”中警察无实质错误
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
“河南警察枪指女子”称“打死白打”被停职取消配枪资格,本人认为有关方面为了迎合舆论,对该事件处理过于草率,该警察尽管存在细节上的处理不当情形,但没有实质错误,不应被停职取消配枪资格。
根据 2015年09月2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的事实,9月16日是灵宝市大王镇的农村集会日,一些民用车辆堵塞了大王派出所出警通道,其中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堵在派出所正门口,当事女车主站在车边,当事女车主站在车边,值班民警劝其将车挪开,该女子不听劝阻,锁车后欲离开。值班副所长杨波涛上前阻拦,该女子非但不听,反而辱骂民警,并朝杨波涛怀里冲撞。为防止配枪失控,杨波涛后撤拔枪警戒,并用枪指向女当事人。面对当事妇女的辱骂、挑衅,杨波涛不能冷静处置,对群众恶语相向、言行过激,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这里存在几个事实:当事女车主不听劝阻,反而辱骂,并民警朝杨波涛怀里冲撞,在此情况下,民警杨波涛为防止配枪失控,后撤拔枪警戒,并用枪指向女当事人,并无实质错误,仅仅存在细节上的处理不当情形。
根据我国警察法以及民警持枪法规,民警杨波涛遭到冲撞,已经有配枪失控危险,本人认为,在此情形下,杨波涛后撤拔枪警戒,用枪指向女当事人,不违法,不应遭受被停职取消配枪资格的处罚。
本人在此以学者名义呼吁,希望有关方面再请斟酌处理,否在,以后警察出警将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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