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应倡导自尊自爱 惩戒为老不尊、违法犯罪行为
(2013-05-28 18: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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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应倡导自尊自爱
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我们说关爱老人、尊重老人,但这不等于可以容忍老人的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行为,特别是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各地接二连三的发生老年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现象,甚至已构成违法犯罪,不得不说这些野蛮行为是对社会秩序的践踏,对文明和理性的亵渎,已经成为一种毒瘤。全社会应制止惩戒为老不尊行为,倡导自尊自爱。
2013年5月27日,榆林世纪广场发生了一起多名老人猥亵一名精神病女患者的事件,现场围观的近百名市民却没有一人制止。在现场拍摄的视频中我们看到,一位疑似患有精神病的女性在榆林世界广场的长廊座椅上,遭到一位老年人的纠缠,女患者的表情显得非常痛苦和无奈。这时画面中出现另外一名老年人,看起来他似乎是在阻止挑逗行为,但是事情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在随后的画面中,这名试图阻止猥亵的老年人也加入到了猥亵的行列中,当这名女患者想要逃脱时,他用手拉住女患者,直到把这名女患者重新按回到刚才的位置上。
2013年3月24日,一位大概7、80多岁老人家,坐公交车坐过站了,车开动行驶一段后,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司机没有停,结果老人一直吵,最后竟然去拉扯司机,结果造成九车相撞,九车中还有几辆其它的公交车,看电视画面,好几辆车的乘客都从座位摔到地上,造成多人受伤。
石家庄公交车上老人强坐少女腿一幕在成都上演,2010年9月16日,四川成都49路公交车上,一名63岁老人为抢座位,坐到一穿短裙的青年女子的腿上,并在该女子让座后因言语不和扇其耳光。此事经愤怒的网友放到网上后,在网民中引起了异常热烈的反响,几乎是一边倒地对老人进行了指责。今日,网名为“华表木”的网友发帖讲述,4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跟一青年女子抢座位,女子先坐到,老人就坐上美女大腿!“人家美女可是穿的短裙哦!美女喊他起来让他坐,但老头就是不起来,其实老头才63岁,看起来点都不衰老啊!”后来在众人谴责下,老人终于站了起来,青年女子才有机会让座。让座后,老人依然说个不停,青年女子就说老人“老怪物”。女的说了这句话后,老头突然站起来,一耳光扇在女子脸上!女子就哭了。此事放到网上后,强坐青年女子大腿的老人立即遭到广大网友的指责,网友们纷纷留言表示,虽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名老人“为老不尊。该打!”也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无奈:“本来早上就是上班的高峰期,建议老人们等过了高峰期再出行。”专家称,女孩不给老人让座充其量只是有违社会美德,而老人强行坐在女孩子身上,这更是一种无理取闹的行为,涉嫌性骚扰或猥亵妇女,就不再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了。
近年来,老年社会频频发生针对幼女的性犯罪行为。
2009年2月的一天,重庆市大足县三驱镇农妇陈某的10岁女儿吃过午饭后,到邻居林明孝家玩。74岁的林明孝将其奸污,并给小女孩1元钱,叫她不要向别人讲。第二天小女孩因下身肿痛,把事情告诉了妈妈,第9天,她们才到派出所报了案。2月底,林明孝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2002年7月至8月,重庆市长寿区89岁的邬大全以少量现金引诱(后据调查仅为15元钱)的手段,对本村一位村民的7岁女儿进行了3次强奸。后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襄樊72岁的秦老汉两次服刑都因为强奸幼女罪。秦老汉没有兄弟姐妹,自他成人后,媒人为他介绍了许多对象,但一个也没成,他的心理渐渐失衡。55岁那年, 他诱奸了一名9岁的女孩,64岁才刑满回家,村里人没有歧视他,村委会每年发给他五保生活费。刚回家的那阵儿,他喂猪、养鸡、种菜园,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生活好了,他又想找老伴,对方一听说他坐过牢,谁也不敢嫁给他。他绝望之后,又一次向一11岁的女孩发泄了兽欲。为此,村里人恨透了他,将他五花大绑送进了派出所,在他被判刑入狱后,村里视他为恶魔,再也不希望他回到村里。
一直以来,社会把老年人当作弱势人群看待,但是忽略了这一群体也存在着侵害社会的一面,尤其是老年人性犯罪问题更是一个犯罪预防的盲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卢伟提供的资料,1998年至2003年间,重庆市 60岁以上老年人犯强奸罪及奸淫幼女罪的案件每年都达30件以上。犯罪统计数据表明,老年人犯罪现象正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江苏省第二少年管教所59名60 -81岁的老年罪犯基本情况调查显示:七成为性。59名老年罪犯中40人属于强奸、嫖娼等性犯罪类型。重庆市涪陵监狱监狱长邓胜明说,根据目前服刑人员罪名来看,数量最多的依次是:抢劫罪、盗窃罪和强奸罪。强奸犯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农村人犯强奸罪增多,二是老年人犯强奸罪增多。
从人口比例来看,我国老年人违法犯罪率并不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量不可小视。厦门市公安部门最近对老年人性犯罪的一些案例做出详细分析:18名老年性罪犯中,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有2人,占11.1%,初小文化程度有14人,占77.78%,文盲有2人,占11.1%。与之相对应的是,老年人性犯罪多发生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现有老年人已达1.32亿,已经进入老龄化国家。可以预见,老年男性的性犯罪在将来一段时间里必定出现上升趋势。而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以及物质上的匮乏,农村的老年问题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