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渝能国际小区入学难 因开发商与教委“学校建设资金”之争
(2012-07-30 17: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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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渝能国际小区入学难
新华社重庆7月28日报道,
——渝能国际小区开发商不仅没有自己修建学校,还不按规定及时缴清“学校建设资金”?
7月25日记者前往南岸区教委了解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渝能国际小区开发商不仅没有自己修建学校,还不按规定及时缴清“学校建设资金”,因此,业主子女读书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自己解决。
针对南岸区教委的这一说法,渝能国际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高凯却给出了不同的回答。高凯表示,开发商早就和南岸区教委签订了《关于解决渝能国际项目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的协议》。协议上明确规定,渝能国际开发商应向南岸区教委缴纳500万元的学校建设基金。高凯手里的两张付款凭证显示,这笔总金额为500万元的费用已经缴纳,收款人正是重庆市南岸区教委。
但记者发现,开发商出示的两张收据中一张的时间为2011年6月5日,另一张的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两个时间中间相差1年多。而7月10日正是业主向重庆当地媒体反映此事,媒体关注后的第二天。
李亮的父亲介绍,业主怀疑,正是由于业主多次去教委反应情况,开发商才不得不将未缴清的教育配套费缴齐。高凯解释说,收据上所显示的日期,并不代表具体汇款的日期。按照与教委的协议规定,开发商是没有拖欠教委任何费用的,而协议的具体内容他不便详细说明。“孩子享受义务教育是顺理成章的事,教委和开发商有矛盾,怎能牵连到孩子读书的问题?”李亮的父亲说。
——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该成为经济纠纷的“筹码”?
开发商是否缴齐费用和孩子能不能读书没有任何关系,无论事件的主要责任在哪一方,孩子都有权利享受义务教育,以任何理由剥夺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是违规行为。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应收取学费、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