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民教育不是洗脑式教育,但必须遵守宪法和基本法

(2012-07-26 18:22:51)
标签:

国民教育

洗脑式教育

宪法

基本法

教育

    国民教育不是洗脑式教育,但必须遵守宪法和基本法

 

重庆社会科学院  丁新正

 

根据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725日电,香港国民教育课程今年9月份在所有小学正式推出,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各学校可独立编写自己的教材。林郑月娥强调,国民教育不是洗脑式教育,作为政府官员或家长,都反对洗脑式教育。她认为,教育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有分析及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对此,本人认同。

同时,本人认为,国民教育不是洗脑式教育,但应该也必须遵守宪法和基本法,认同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也就是说,在中国领土内的所有教育机构和学校,应该也必须教育中国公民包括香港特区的中国公民,认同国家,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国民教育,顾名思义,主要指针对国情知识的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和民族自豪感。这是国民教育与一般技能、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区别之处。

对国家观念的培育,对公民忠于国家的教育,是中国任何一个地区的教育机构和任何一所学校对属于中国的公民的责无旁贷的义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