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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打击重点应放在哪里?

(2012-07-05 11:07:10)
标签:

警方

打击重点

杂谈

警方的打击重点应放在哪里?

 

 

                社会科学院  丁新正

 

 

在警方的战果宣传和媒体报道中,到处充斥着警方如何突查洗浴中心、打击卖淫嫖娼的辉煌成就。

而相比之下,警方对涉嫌“八大重罪”案件,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和爆炸,以及新兴的民族分裂和恐怖袭击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的积极打击,则相形见绌。

警方的打击重点应放在哪里呢?可以肯定地讲,突查洗浴中心、打击卖淫嫖娼是警方的打击的范围,但决不是打击的重点,而重点则是对涉嫌“八大重罪”和新兴的民族分裂和恐怖袭击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根据2010年5月14日新华网报道,《北京警方将重点打击网络招嫖》,下一阶段,北京警方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一是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二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协助组织者和团伙成员;三是网络招嫖。从全国观之,不只是北京警方如此,绝大多数地方的警方皆把此类作为打击重点,甚至命名曰“雷霆出击”。

希望警方不要避重就轻,更不要哗众取宠。用人民群众的话来讲,不要面对卖淫和嫖娼胆大如虎、面对地痞和暴徒胆小如老鼠。希望警方调整“雷霆出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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