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要做不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买办政府、亡国政府

(2010-12-21 23:19:35)
标签:

杂谈

           不要做不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买办政府、亡国政府

                                    

                             重庆  丁新正

     

     针对韩国巡逻舰冲撞中国渔船导致船上渔民1人死亡、1人失踪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2月21日表示,中方已经向韩方提出严正交涉,并要求韩方严惩肇事者,赔偿中方人员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正如这位发言人所说:“不管在什么海域,海警冲撞渔船、造成人员伤亡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事件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

      既然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中国渔民的捕鱼行为就是合法的,中国政府就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国民,不能保护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能称得上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有能力的政府吗?

      打死人,自古以来、古今中外,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中国公民在两国渔船均可进入的水域作业,被南朝鲜人(我不喜欢叫他们为韩国)打死打伤更是严重的外交事件;而且,南朝鲜人登临中国渔船执法,本身就是直接侵犯中国主权的侵略行径。而遗憾的是,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在被记者问及时才如此敷衍国民,作为一个公民,我有权利追问:一个不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府,是什么政府?一个无能力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府,又是什么政府?

    中国百年的近代史和残酷复杂的当代国际形势告诉我们,中国大地上决不能再有买办政府、亡国政府出现了,中华民族再也承受不起如清朝末季一般无能、失职、失责的政府了。

    愿苍天保佑我朝,以及普天之下的黎民。

    善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